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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承辦年金險 信評須維持A級
內容
兩年辦理一次 連兩次低於標準 將撤銷承辦資格

記者林燕翎/台北報導

有意搶攻勞退新制年金保險市場的保險公司注意了,根據勞委會規劃,未來承辦年金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必須每兩年辦理一次信用評等,若連續兩次信評表現低於A級,勞委會將可撤銷保險公司承辦資格。
每年500億元保費市場的勞退新制年金保險商機,吸引眾多保險公司注意,配合新制開辦,勞委會擬定「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草案,提供業界參與市場的遊戲規則。
根據草案規劃,保險公司依照保險法規定取得經營人身保險業務執照的保險公司,不論外商或本土保險業,經中華信評、惠譽、穆迪、標準普爾等信評評定為A級以上保險業者,近三年未因違反保險法令遭到主管機關撤換負責人或委任經理人者,才可承辦年金保險。
外商保險業在台分公司,若債務由國外總公司負連帶責任者,信評可採用國外總公司的標準。
勞委會分析,信評等級分為AAA、AA、A三等級,其中信評A級表示該企業信用頗佳、財務安全良好、具有較強的債務履行能力。至於B級也分為三等級,其中BBB級的評價為債務履行能力薄弱、財務安全尚可、信用風險適中。
由於年金保險制是勞退新制裡另外一軌退休制度,且有190萬勞工有機會選擇年金保險制度,因此必須採取A級較為嚴格的評等標準,為勞工篩選績優的保險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經勞委會核准經營年金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取得經營資格,每兩年應定期辦理信用評等,使勞工及雇主瞭解保險人的財務狀況。
假使保險公司連續兩次信用評等低於A級,勞委會將可撤銷保險公司經營年金保險業務。
此外,保險公司違反保險法令或金融法令導致負責人或委任經理人遭撤換處分、或是廣告宣傳誇大不實、妨礙主管機關查核業務或業務陳報不實者,將被撤銷年金保險業務承辦資格。
保險公司一旦被撤銷經營許可時,兩年內不得再申請承辦年金保險。年金保險適用範圍以勞保投保人數作為開辦門檻,根據勞保局統計,投保勞保人數200人以上事業單位,共有2,900家企業、190萬勞工,只要企業內超過二分之一勞工同意,即可選擇年金保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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