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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失業者年金保費 可在6%範圍內提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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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燕翎/台北報導

勞工突然失業,年金保險保費怎麼辦?根據勞委會規劃,未來參加年金保險制的勞工,勞工失業期間,原本投保的年金保險保單,要保人將轉為勞工,由勞工自行繳交保費,至於保費繳納額度,勞工可在原本工資0%至6%的範圍內自行選擇。
勞退新制分為個人帳戶制與年金保險制,為使兩制銜接順利,勞委會設計,原本參加年金保險制的勞工,失業期間或是跳槽至個人帳戶制時,原有的保單將改由勞工擔任要保人,由勞工自行繳交保費,並設計彈性繳費方式,讓勞工根據自己的經濟狀況繳交保費。
例如原本勞工在甲公司服務時,參加年金保險,勞工工資為3萬元,雇主每月提繳1,800元作為年金保險保費,勞工失業期間,保單就改由勞工自行繳納,勞工可在0至1,800元的範圍內繳交保費,繼續維持保單效力。
如果勞工從甲公司跳槽至實施個人帳戶制的乙公司,乙公司雇主因為已經幫勞工提繳退休金到個人帳戶,乙老闆可不需負擔年金保險的保費,保費必須由勞工自行負擔,勞工就可根據自己的經濟狀況,在6%範圍內提繳保費。
年金保險給付的請領方式與個人帳戶制一樣,保險給付採月退休金方式給付,勞工年滿60歲、工作年資15年即可請領月退金;如果年滿60歲、工作年資未滿15年者,只能請領一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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