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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勞委會關切中華郵政:有繼續性質工作應回歸傳統雇用
內容 記者高泉錫/報導


勞退新制上路三個多月來,部分企業藉由派遣、外包、片面改變勞動契約,藉以降低勞動成本或規避勞退金提撥,行政院勞委會昨天指出,只要是「有繼續性質」的工作,不能以定期契約聘雇,應屬「不定期契約」,也就是應回歸傳統雇用,依法享有勞基法休假、特休假、國定假日、退休金及其他福利事項保障。

「中華郵政公司聘臨時工違法」一案,勞委會主委李應元相當重視,已指示副主委賴勁麟立即聯繫交通部、人事行政局與中華郵政公司,近日內進一步協調,據了解,包括中華電信客服等公營機構,紛採外包方式降低人事成本,勞工薪資、休假等勞動條件遭變相剝削,勞委會認為,公營機構應作表率,否則難以規範民營企業,如經調查公營事業單位違反勞基法,將嚴予處理。

李應元強調,勞動基準法第九條規定:「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中華郵政公司與勞工於勞動契約所約定的工作項目,及勞工受雇主指揮所從事的工作,如為該公司主要經營事項所衍生的勞務,係屬有繼續性的工作,應以勞基法第九條第一項後段所稱的「不定期契約」僱用。

李應元強調,如中華郵政公司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的規定,造成勞工權益受損情事,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會依法處理,以保障勞工權益,避免衍生勞資爭議。

【2005-10-18/民生報/A2版/新聞前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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