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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勞退熱線Q&A》勞工身兼多職 每位老闆都須提繳
內容 參加新制滿15年 只能領月退外籍人士未歸化 不能享新制

記者陳芝艷整理


讀者問:

勞方同時在兄弟開設的兩家公司任職,以兄公司為主,並繳交勞保費,在弟公司為兼職名義,領取兼職金,請問實施新制後,勞退金應如何提撥?

勞委會表示,只要勞工和雇主間存在雇用關係,在公司領取的是工資,雇主就要替勞工提撥工資6%到勞工在勞保局的個人勞退帳戶,只要有雇用關係,不論是身兼多職的上班族、打工族,每位老闆都得提繳退休金到個人帳戶。

讀者問:

勞退新制規定,參加滿15年,年滿60歲時,可按月領取月退休金,勞方可否不選「領月退」,選擇將帳戶內金額一次全部領回?

勞退條例第24條規定,勞工只要年滿60歲以上者,即可向勞工保險局請領。如果提繳的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應請領月退休金;提繳之工作年資未滿15年時,應請領一次退休金,所以除非參加新制未滿15年,否則勞工只能按月領取退休金。

至於請領的金額,可以上勞工委員會網站(http://www.cla.gov.tw )「熱門主題」中「勞退新制」項下「新制試算表」之「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試算表」試算,或至勞委會「全民勞教e網」之「勞退專區」項下之「新制試算表」(網址http://cla.hilearning.hinet.net/trial.jsp )試算。

讀者問:

我的太太是外籍新娘,台灣有工作但並未歸化本國籍,請問還能享受退休新制嗎?

勞委會表示,取得工作證的外籍人士並不是新制退休金適用的對象,新制上路後應繼續延用舊制,若7月1日後外籍人士取得身分證,就可以選擇新制。外籍人士新舊制年資的計算方法和本國籍勞工一樣,皆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1條第一項之規定,勞工依法保留原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工作年資,在勞動契約存續期間,勞雇雙方得約定以不低於勞動基準法第55條及第84條之2規定之給與標準結清,即工作年資在15 年以內的部分,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二個基數的退休金(以一個月之平均工資作為一個基數);年資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一年發給一個基數之退休金,最高總數以45個基數為限。至於新制年資的部分,則從選擇新制開始累計。

【2005-07-07/經濟日報/B3版/創新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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