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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勞退熱線Q&A》勞工有舊制年資就必須依法提撥
內容 外派年資可累計,調派則否;勞資雙方合意,舊制年資才可結算;不論打工、正職、契約工,新制皆有退休金。

記者陳芝豔、洪凱音整理


讀者問:

93年8月成立獨資事業僱用一名員工月薪2.8萬元,今年選擇新制退休金,則舊制部份依規定,需在五年內按勞基法規定提撥退休準備金,參考勞委會所提供的「退体金提撥試算軟体」,提撥金額為零元,如此還須大費周章成立職工管理委員會,呈報勞工局,再轉給中信局嗎?

勞委會表示,勞退新制上路,為保障勞工的退休金,有關該條例規定「五年內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係要求雇主應確實考慮「選擇勞動基準法退休制度(即舊制)」與「選擇勞工退休金條例(即新制)而保留舊制年資」之勞工人數、工資、工作年資、流動率等因素,計算出其未來可能應給付舊制年資之退休金數額後,再決定其應有之提撥率,所以只要勞工有舊制年資,就必須要依法提撥,勞委會認為試算後應不致於出現零元。

讀者問:

國內企業在海外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國內雇主需要為派駐的台幹提撥6%的退休金嗎?

一般的職務調動,有兩種狀況,一是「外派」,即職缺留在原來的公司,只是借調期間人不在原公司上班;另一種是「調派」,就是直接到新公司上班,原公司的職缺已經消失。外派期間,勞工雖然不在原公司上班,但年資都會累計,如果是調派,直接到新公司上班,原公司的職缺就已經消失,年資無法累計。

勞委會表示,如果調派到海外的台幹,和在台灣的企業還是有僱用關係,即屬外派的情況,國內雇主就必須要為派駐海外的台幹提撥6%退休金。

讀者問:

請問雇主是否必須結清勞工舊的年資?如果雇主不願結算,我打算本月離職,在公司服務滿七年的舊年資是否一筆勾消?

勞工退休金條例明定,結清年資,必須經由雇主、勞工「雙方」合意才可進行,儘管勞工同意,如果雇主不同意,舊制年資無法結清,並無強制規定雇主限期內結清年資。值得注意的是,若成功結清年資後,特休假的年資沒有結清,都可以累積,而非從零開始。

如果讀者近期內打算離職,勞委會根據勞基法規定表示,舊制時期的退休金年資,必須在同一家公司累計,換言之,七年工作年資當勞工離開該公司後,將一筆勾消。

讀者問:

如果兼職人員在本公司未投勞保,雇主需要為兼職人員提撥6%退休金到個人帳戶嗎?

根據新制退休金適用對象規定,只要是本國籍勞工且適用勞基法的行業,雇主就得在勞保局開設「勞退金個人專戶」,每月提繳工資的6%到這個帳戶中。

勞委會表示,現有勞退新制的規定,符合上述規定,只要有「受僱事實」的勞工,不論是正職員工、兼職員工、派遣員工、一年一聘的契約工,甚至是一周只工作幾小時的工讀生,都有退休金,且與是否加入勞保無關。

【2005-07-06/經濟日報/B3版/創新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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