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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反彈篇》勞退新制上路……企業應變各出奇招
內容 沛華沛榮鼓勵舊制 九成員工唱和

記者張佩芬/台北報導


勞退新制開始實施,國內現有五百五十多家海攬業者,約有高達九成過去未依規提撥退休準備金,如何渡過這個財務難關有待觀察。其中在海運承攬運送業中營運規模最大的沛華沛榮集團,大舉鼓勵員工選擇舊制,超過九成員工選擇舊制,對於公司採取這種完全異於同業的作法,該集團創辦人林光表示,台灣政局變化大,錢交給政府並非萬無一失,且還要滿六十歲才能領,因此透過工作合約,讓未滿退休年限而想離職員工,也能領到約定的離職金。

林光指出,沛華今年滿二十五週年,公司資深員工很多,他個人認為勞退新制已經形成勞資對立,造成鼓勵勞工更換工作的負面效應,實際上勞資應該建立互信的關係,齊心發展公司業務,這樣企業發展才能健全,也才能永續經營。

另方面林光也認為,台灣未來政黨輪替情形可能很頻繁,不同政黨執政下,不知退休制度又會有哪些改變,而且勞退基金是否受到最佳的保存,不會挪做一些具有風險性的投資或用,沒人能保證。

目前沛華已經委託律師研擬工作合約,對於選擇舊制的員工,透過合約承諾員工在未滿退休年齡時離職,只要不是轉到具有競業關係的企業任職,公司將每一年年資發給半個月的離職金,合約中也將明白指出哪些公司列為競業關係,以縮小認定範圍。

對於沛華的行動,同業聽聞都認為會有法律爭議,一定行不通,並分析沛華是為了避免新制的六%提撥規定,想要以舊制最低二%提撥標準來支應一段時間。

不過台北市海運承攬公會法律顧問張天欽認為,只要雇主沒有強制行為,勞退新制是允許透過特別協定約定勞退條件,競業禁止不超過兩年也屬於合法範圍,只要員工不提出檢舉,即使檢舉如果無法證明雇主有強制行為,或有妨害員工選擇權,沛華的做法是合法可行。

華岡船務董事長洪清潭指出,華岡今年成立滿二十五年,有三成以上員工具有十五年以上年資,不過選擇新制的員工還是高達九成,而他認為多數員工都選新制,公司執行上也單純許多。

世邦船務董事長李健發指出,該公司也是有九成員工選擇新制。

【2005-07-03/工商時報/04版/焦點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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