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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請領退休金的資格
內容 【本報訊】
 問:我今年50歲,在公司服務有15年,投保勞保的年資則有27年,到幾歲可以退休?退休時可領到幾個月的老年給付與退休金?如果明年勞退新制實施之後,參加新制到退休時可以領取月退休金嗎?

 答:依據勞動基準法第53條規定,勞工只要符合工作滿15年以上年滿55歲,或者工作25年以上,就可以自請退休。因此,最起碼必須再工作5年才能申請退休。如果5年後申請退休,依據勞動基準法舊制計算退休金,則工作20年的年資,可請領的退休金為30個月的平均工資。至於勞保老年給付,則因為投保年資達32年,可領取45個月的投保薪資。

 如果在明年實施勞工退休金新制後,採用新制,到55歲退休時,採用新制的年資總計只有 4年,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4條規定,因其適用新制的工作年資並未滿15年,並不符合請領月退休金的規定。

 問:我今年48歲,在企業服務已經有20年,因為家庭因素無法繼續工作,是否可以保留投保年資到年滿55歲時,再請領退休金與勞保老年給付?

 答:雇主給付退休金的的前提條件,必須勞工在職時符合請領退休金的資格,如果勞工因為家庭因素無法繼續工作,依法並無保留年資等到符合退休資格,再向雇主請領退休金的道理。至於勞工離職後,如果符合投保勞工保險的資格,譬如:成為無一定雇主參加職業工會者,還是可以繼續投保勞工保險,並等到符合請領勞工保險勞年給付的資格時,也就是投保年資滿15年,年滿55歲,可依法向勞保局請領老年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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