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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看問題》勞局執法軟趴趴勞工權益沒保障
內容 本報記者許麗珍


勞基法早在民國73年即明文規定雇主應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存儲。奇怪的是,台北市目前不但僅1成多事業單位足額提撥退休金,不少企業至今連勞工退休準備金帳戶都還未開設,對於違法的業者,勞工局今年1至6月竟然只開出136張罰單。

這些原本早該在21年前就由勞工局督促甚至透過處罰,要求雇主完成的事,勞工局執法慢半拍,延後21年才「依法行政」已十分顢頇,最近3個月每月被近千件雇主申設帳戶受理案件癱瘓的勞工局,甚至自圓其說地表示:「這些雇主肯來自首,可以從寬減輕其刑,已經不錯了,處罰不是法律的目的。」

勞退新制今起實施,不思改進執法效率的勞工局,在新制開始的半年前,又開始推拖拉,把宣導一事泰半推給「中央主導」。被問到勞退新制實施後「第一張罰單」何時開罰?勞工局又開始支吾其詞,仍看不出執法魄力。

勞工局說,現在每天申訴電話接到手軟,受理雇主申請勞退金帳戶業務暴增云云。問題是執法軟趴趴的勞工局,如今又把自己矮化成接電話的「電信局」,以此來展現自己的認真與辛苦,令人懷疑勞工局如何保障勞工的權益!

【2005-07-01/聯合報/C2版/北市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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