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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芝豔整理
盧女士問:
我今年45歲,是中小企業的勞工,在公司已工作滿14年,進入第15年。7月1日要實施勞退新制,我應該選擇那種制度對自己較有利?本公司從未提撥適當金額作為退休準備金。
即將年滿15年資,選擇新、舊哪樣有利,得看外在條件如何配合,做最後階段的評估。首先,勞工應考慮近幾年內,有無跳槽的機會,若有,新制可以帶著走,此時選新制較有利。第二,則是考慮請領舊制退休金年齡的遠近,越近,選舊制較有利,根據盧女士的條件,最快要十年,年滿55歲、工作滿15年,才符合退休條件。
盧女士7月1日若選擇新制,假設平均月薪5萬元(暫不考慮調薪幅度)、55歲退休,可累計14年(28個基數)舊制時期的退休金為140萬元,以及十年新制時期提撥的退休金,為36萬元,兩者總計176萬元。
反之,24年的年資,都以舊制退休金方式計算(39個基數),即可領到39個月平均工資的退休金,總共195萬元,看來繼續選擇舊制,似乎較有利。
除此之外,勞委會建議,勞工得把公司經營狀況考量進去,因為舊制退休金是向雇主申請,如果公司經營不善,包括公司倒閉或雇主落跑,或者遭雇主解雇等,儘管到達退休年齡,仍可能一毛退休金都拿不到。
勞委會認為,雇主從未替員工提撥退休準備金的中小企業,通常財務、規模較不完備,雖然盧女士選擇新制最後結算的退休金稍微減少,但卻最有保障,不過,還是得經全面評估再做決定。
謝小姐問:
公司依勞工住家遠近不同,而給予不同標準的交通費津貼,請問是否納入工資中?
按照公司遠近給交通津貼,大致可分為三種情況,有公司按照每天公車段票或公里數計算交通費,也有以加油、過橋費等收據向公司申請津貼,且以實支實付方式計算。由於每人基礎不一致,且勞工一搬家,交通津貼金額隨之改變,勞委會認為,類似的計算方式,不能算入固定工資內,公司不必提撥交通津貼的6%,到個人勞保局的退休帳戶中。
如果公司不分勞工居住遠近、職務階級、出勤狀況,每月給予「定額」的交通津貼,則列入月工資計算總額內,得共同提撥6%退休準備金。
勞工若選擇舊制退休金,可以將固定的交通津貼列入,算出退休前六個月的平均月薪,再乘以年資給予的基數後,就是勞工可領的退休金。
不過,勞委會建議勞工先看公司「人事公告」,若公告中清楚表示,交通津貼為勞資協議中的「公司福利」,則不能算在固定工資中。
張小姐問:
本公司每月10日發放上個月的油單,給予業務人員補貼所需的加油費用,油單算業務人員的工資嗎?要不要提撥?
勞委會表示,「油單」通常以公司名義向加油站購買,購買當下已列入公司營運成本之中,不能重複列入人事成本,因此,不算在勞工的工資之內,也不需提撥。
【2005-06-30/經濟日報/B3版/創新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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