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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新制許多後遺症 待補強
內容 提撥轉嫁勞工 工作委外 惡性倒閉等 都需政策防範

本報記者徐國淦


明天起,受雇勞工退休金制度將有重大變革,從過去符合退休條件時由雇主全額給付退休金,改成雇主按月提繳到勞工個人帳戶。勞退新制雖有帳戶跟著勞工、且確定可領到一筆退休金的優點,但新制也有許多後遺症,有賴政策補強。

勞退新制強調雇主依勞工工資的百分之六提繳,但「羊毛出在羊身上」,企業基於整體人事成本考量,勢必藉機改變勞動條件。最可能的做法是,對原有員工,採取薪水自行吸收或不加薪等方式因應,新進員工的薪水等於實質調降,到頭來與其說是雇主替勞工提繳退休金,不如說是勞工自掏腰包存養老金,來得貼切。

另外,許多企業也利用實施新制的機會,檢討工作內容,除緊縮人力外,也盡量委外,有些企業更藉機關門,勞工未蒙其利,已先受其害。對此現象,勞委會雖說雇主如有違法即嚴懲,但須勞工提出申訴。問題是,在經濟不景氣、一職難尋的現況下,誰敢冒失業風險與雇主唱反調?

另外,新制實施後,新制勞工可能面臨雇主惡性倒閉、拖欠工資、求償無門。因舊制強制雇主須在中信局開勞工退休金專戶,雇主如惡性關廠,拖欠員工薪水、資遣費時,可要求政府動用雇主提撥在中信局的退休準備金因應,但新制採個人可攜式,勞工選擇新制後,雇主無須再提撥退休準備金,一旦拖欠薪水,將無錢可求償。

依勞退條例,退休制度設計包括個人帳戶制、年金保險制,另還有選擇舊制的勞工,同一退休安養制度,包含數個不同制度設計,個人帳戶可能面臨通貨膨脹風險,年金保險可能面對保險公司倒閉,舊制則需被綁死在同一公司,各種制度都有不同的風險,都得由勞工自行評估選擇,無異要勞工將其老年安養去豪賭,合理嗎?

新的退休金制度希望改進過去退休金制度的弊端,立意在保護勞工,然而因立法不夠周延,造成制度設計的盲點,未來可能衍生的種種問題,值得關切和改進。

【2005-06-30/聯合報/A10版/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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