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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報
高雄市廖先生來函詢問:
新制勞工退休金制度就要開辦了,我想選擇新制,那之前的勞保年資要不要先結清?不然是不是就領不到老年給付了?
勞保局答覆:
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勞工,一般在退休時應可領到2筆退休金,1筆是參加勞保者由勞保局發給的老年給付,另1筆則是由雇主發給的勞工退休金。
勞保老年給付係屬社會保險制度,是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辦理,勞工工作參加勞保,由政府、雇主及勞工共同繳納保險費,勞保年資不因轉換工作而中斷,前後不同公司加保的勞保年資可合併計算,俟勞工依法退職,符合請領規定,即可向勞保局申請勞保老年給付。
勞工退休金新制則為企業退休金制度,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辦理,勞工受僱工作,雇主應按月提繳不得低於勞工工資6%為退休金,儲存於設立在勞保局的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內,勞工不會因轉換工作或事業單位關廠、歇業解散而領不到退休金,年資愈長,領得愈多。
「勞工退休金條例」公布後,很多勞工朋友對勞工退休金新制之退休金與勞保老年給付有所混淆,事實上,「退休金」與「老年給付」係為不同的制度下所提供的老年經濟生活保障,勞工退休金制度改制並不會影響勞保年資的計算及老年給付的請領。未來只要勞工朋友參加勞工退休金新制及投保勞工保險,在退休時都可領到勞工退休金及勞保老年給付,獲得雙重的退休保障,這樣一來,安逸的老年生活將不再只是夢想。
【2005-06-27/中時晚報/06版/焦點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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