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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新制七一上路 勞委會撒網嚴查違規
內容 一一九名專人進駐縣市勞保局接受檢舉 籲依時限完成申報

記者崔慈悌/台北報導

勞退新制七月一日開跑,由勞委會培訓的一一九名專業人員上週起已陸續進駐各縣市勞保局,將在新制實施後接受檢舉。勞委會強調,企業務必在七月十五日前將申報表寄到勞保局,並在九月底前將所有員工,連同短期、工讀及派遣人員,按實際薪資的分級完成繳款,若員工有薪資調整也需通知勞保局,否則都將開罰。勞委會也強調,若有顧問公司以教企業省錢方式導致公司誤踩陷阱,只要企業舉發,將列入黑名單。

勞退新制實施進入倒數,勞委會提供的勞退諮詢專線也從上週起進入來電高峰期,每天洽詢超過二萬通,諮詢人員接電話接到手軟。勞委會表示,依照國人「熬到最後一刻才能下決定」的習慣,下週的情況還會更「慘烈」。

根據勞委會的統計,截至上週收到雇主寄來的申報表比例仍不到二成。不過勞委會強調,希望能讓勞工有最充裕的時間來決定採新制或舊制這項「終身人事」,所以只要雇主在七月十五日前完成申報即可,不會鼓勵提早。

勞委會表示,在新制實施前,企業界不能提前結算年資,須等新制實施後才能進行,因此可能有部分企業七一後結算的動作。

勞委會也提醒企業注意以下的幾個時間點必須採取的動作,否則都可能在新制上路後受罰:

一、七月十五日以前必須將「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暨提繳申報表」,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到勞保局,五十人以上的企業可採取媒體申報,參加勞保局網路申報作業的投保單位可以利用網路辦理申報,但無論採用何種方式都要在七月十五日前完成。

二、如果勞工在今年二月至七月之間有調整薪資,雇主必須在八月底前將調整後的月提繳薪資通知勞保局;如果是在八月到次年的一月調整薪資,應在次年二月前通知勞保局。

三、八月廿五日前勞保局會寄繳款單給各企業,雇主最晚必須在九月底前繳款,且每月要以書面通知勞工其提繳的退休金或保險費金額。

【2005-06-27/工商時報/01版/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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