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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定期契約工選舊制 領不到退休金
內容 勞保局:在同一家公司服務最長只有一年 不符勞基法規定 選新制才能領到錢

記者林燕翎/台北報導


勞退新制即將上路,即使工作期限只有三個月、六個月的定期契約工,也得填選退休制度意願徵詢表,勞保局提醒,定期契約工選擇新制才能領到退休金,萬一定期契約工填選「舊制」,7月1日新制上路後,定期契約工將沒有新制退休金,甚至也領不到舊制退休金。

定期契約工可以因應企業短期、臨時接單需求,包括金融業、科技業都聘僱大量定期契約工。

距離繳交退休制度意願表,只剩最後九天,勞工選擇填選新制、舊制前,必須檢視自己的受僱身份。

假使勞工屬於定期契約工,受僱時簽訂的勞動契約明訂工作期限,例如明訂工作將在六個月內完成,由於這類工作具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等特質,當工作完成,離開公司,老闆也不需支付資遣費。

勞保局承保處經理羅五湖指出,勞工退休金條例明訂,勞退新制公佈後至實施前,已經受僱的勞工,不分定期契約工或定期契約工,都得填寫「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意願徵詢表」。

值得注意的是,定期契約工一旦填選舊制,7月1日勞退新制上路後,雇主將不需提繳工資的6%到個人帳戶,定期契約工不但沒有新制退休金,甚至也領不到舊制退休金。

羅五湖解釋,依照勞基法規定,勞工要領取舊制退休金的條件,必須達到,在同一家公司服務滿15年且55歲,或是在同一家公司工作滿25年,才可以申請退休、領取退休金。

但是定期契約在同一家公司服務期間最長只有一年,依照勞基法規定,根本不可能領到舊制退休金。選擇新制,才能領到退休金。

例如公司接到訂單,亟需臨時人力,聘僱一群定期契約工,明訂工作期間是94年1月1日到94年12月31日。

定期契約工勾選「新制」,老闆就得在94年7月1日起,提繳工資的6%到勞保局個人帳戶裡,持續提繳至12月31日,總計提繳半年的退休金。

定期契約工若勾選「舊制」或「暫不選擇」時,就視同勞工沒有選擇新制,雇主就不會向勞保局申報勞工適用新制,勞工就沒有個人的退休金帳戶。7月1日起,老闆就不需提繳6%的退休金,勞工就沒有新制退休金的保障。

不僅如此,因為勞工在同一家公司服務期限只有一年,達不到舊制退休金的領取條件,因此,連舊制退休金也領不到。

【2005-06-27/經濟日報/A6版/綜合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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