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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徐國淦/台北報導
勞委會統計顯示,勞動者薪資日漸浮動化,固定薪水日漸調降,改以績效表現取代。也就是說,職場新鮮人的「保障薪水」比率愈來愈少,想賺更多的錢,要靠自己打拚。
因應勞退新制,「浮動薪資」將成為台灣職場的另一股風潮。勞委會統計顯示,過去只在服務業盛行的獎金制,已悄悄進入製造業。
去年製造業每月經常性薪資只有三萬二千四百五十元,平均薪資卻達四萬零六百十一元,差距達八千一百六十一元。相較九十二年,每月經常性工資是三萬一千九百四十元,平均工資是三萬九千五百八十三元,差距七千六百四十三元。今年一至三月統計,經常性薪資與平均經資差距更達一萬九千五百三十八元,顯見薪資結構已有更動。
另外,九十年一月一日起實施兩周八十四小時法定工時,月平均法定工時應在一百七十二小時,但九十二年勞工工作月平均工時是一百八十一點二小時,九十三年是一百八十三點五小時,顯示勞工工作時數居高不下。工作時間長、薪資變動大已是普遍勞工的工作的處境。
勞委會官員分析,企業為因應退休金改制,已將薪資內涵做了改變,勞工薪水雖變化不大,但經常性薪水已出現變化。勞委會最近也接到不少勞工反映,雇主將工資結構適度改變,將經常性給予改變為非經常性給予,如原本按月給付的交通津貼改為交通油票,將伙食津貼改為誤餐費,將夜間津貼改為夜點費等等,藉以因應勞退新制。
【2005-06-27/聯合報/A3版/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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