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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顧情理 儘速修改勞退制
記者林燕翎
距離勞退新制上路,不到一周時間,企業主為了負擔新增6%的退休金,已經人仰馬翻,豈料,新進勞工的薪資,也得納入全體勞工薪資總額裡,據此計算舊制退休準備金。
儘管勞委會依法解釋,面對新制上路,勞委會應兼顧情、理,儘速修法、從寬解釋,協助企業度過難關。但是相關法令不及配套,導致企業人事成本短期內快速上升,勞委會必須承受企業的抱怨卻是事實。
其實依照現行法令規定,勞工退休準備金依照企業每月薪資總額2%至15%範圍提撥。只要公司內還有勞工選擇舊制或是仍有勞工保留舊制年資,計算舊制退休準備金時,包括新進員工的薪資,也得納入全體薪資總額裡,計算舊制退休準備金。
如此一來,新制上路後,企業負擔的退休金成本,不只是從現行的2%,增加至6%;而是6%加上2%,退休金成本激增至8%。
新制開辦後,舊制年資採取保留立場,為確保勞工這段時期的退休金,基於勞工行政機關立場,勞委會依現行法令解釋,並無不妥。
不過,眼看企業進入微利時代,新制開辦,增加企業負擔。根據工總調查,五成二企業認為新制上路導致勞動成本增加,並使得企業可調度資金流動率大幅降低。
政府應該兼顧情、理、法,儘速從寬解釋,至少在新進員工部份,根本沒有舊制年資,應可以從薪資總額裡扣除新進員工薪資,降低企業舊制退休金提撥負擔。
新制尚未實施,企業為了反映人事成本,已經出現減薪、裁員、強迫員工選擇舊制、片面終止勞動契約等不利勞工的情況。
為使新制順利上路,政府應儘速鬆綁法規,兼顧企業經營能力,才能讓勞工安心迎接新制來臨。
【2005-06-24/經濟日報/A2版/經濟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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