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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財部:選擇勞退年金制勞工 並無課稅問題
內容 (記者許湘欣 台北十四日電)

針對媒體報導勞退年金保險制中,勞工提撥的資金要課稅,以及勞退金由公營機構與民間機構承作賦稅優惠不同一事,財政部今天澄清全是誤解。

財政部表示,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勞工退休金制度包括「個人退休金專戶制」及「年金保險制」。採「個人退休金專戶制」的,依規定雇主每月負擔的勞工退休金提繳率,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百分之六,勞工則在每月工資百分之六範圍內,自願另行提繳退休金,勞工自願提繳部分,可以從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

至於「年金保險制」的勞工,依規定年金保險費由雇主負擔,勞工無須提繳保險費,根本沒有課稅問題。要是勞工因新舊雇主開辦或參加的年金保險提繳率不同,勞工依法需自行負擔的保險費,可依所得稅法規定,申報保險費列舉扣除。年金保險的保險給付,也可依所得稅法免納所得稅。所以,勞工採年金保險制者,還沒有所謂的課稅問題。

另外,財政部指出,公營機構承做年金保險業務,因公營機構屬於營利事業,也應依所得稅法規定,申報及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並沒有如報導所說的特別賦稅優惠,跟民營機構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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