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
雇主偷吃步 擅自變更薪資結構 政府有準備
記者金武鳳/台中報導
勞退新制下月上路,勞委會綜合規劃處長李來希昨天指出,企業生命有越來越短趨勢,現行勞工退休制度充滿不確定變數,為了確保退休金看得到又領得到,勞工最好選擇新制。一旦為此發生勞資爭議,政府編列10億元,要協助勞工「打官司」。
即將於下月1日上路的勞退新制,不論工作型態、年齡及年資,只要有工作、領薪水,雇主就要提存薪資6%的退休金,勞工將來一定領得到,不用擔心「老闆落跑」,退休金泡湯。
李來希指出,有些企業為減輕退休金提撥負擔,會「動手腳」擅自變更勞工薪資結構,這是違法之舉。其實,退休金提撥率訂為6%,已考慮到企業承受力,企業絕對不可以為了新制,任意改變勞動契約,否則勞工可以申訴,甚至與之對簿公堂,政府編有10億基金,可以協助力爭權益。
退休生活通常靠政府推動的社會安全、企業退休制度及個人退休理財規劃三個層面來完成,勞退新制採行確定提撥制,雇主按月分攤員工退休金,不會像舊制一樣,退休時一次給付,負擔沈重。
隨著勞退制度變革,人力資源取得成本將越來越高,如何留住人才很重要,企業不妨從薪酬、福利、績效獎金及分紅入股等方面著手,營造良好勞動條件,讓大家樂在工作、協力打拚。
【2005-06-11/聯合報/C2版/台中市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