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年資「比率」制 陳菊要撤回
內容 年資五年四月 四月換算成三分之一年
年資「比率」制 陳菊要撤回

記者徐國淦/台北報導


七月一日起實施勞工退休金新制,勞委會日前做出最新解釋令,選擇新制的勞工,原適用勞基法的工作年資,未滿一年部分應以「比率」方式計算。例如新制實施時,已做了五年四個月,四個月部分則換算為三分之一年。

這項解釋令引發勞工界強烈反彈,勞委會主委陳菊要求業務單位撤回,重新檢討。

據指出,該案已交由勞委會法規會重新檢討,法規會近日將邀法規委員就適法性進行討論。相關人士表示,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及勞基法規定,勞工退休時,退休金的工作年資計算,未滿半年以半年計算,滿半年者以一年計算,未來除非修法,否則採「比率」解釋的空間不大。

全國總工會、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等團體表示,這項解釋令將造成勞工退休時的退休金縮水半個月至一個月的月薪。

勞委會當初的考量是,選擇新制的勞工,雇主必須提撥工資百分之六的退休金到勞工個人帳戶中,如果再依勞基法規定,會造成雇主雙重負擔的現象,對雇主不盡公允。不過,勞工團體批評,雇主提撥的錢早已轉嫁到勞工的薪水中,是拿勞工自己的錢存入個人帳戶,沒有雙重負擔問題,且勞退條例對於舊年資給付,並無「比率」規定,勞委會豈能犧牲勞工權益。

【2005-06-06/聯合報/A6版/生活】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