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勞退新制自願提繳部分 不課稅
內容 不列入年度薪資 未來可能併入退職所得 定額免稅

記者陸倩瑤/台北報導


七月一日起勞退新制即將上路,財政部昨天確定,選擇適用勞退新制的勞工自願提繳的部分,將不列入年度薪資。未來可能併入退職所得中,採定額免稅的方式計算。

賦稅署副署長游能淵說,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勞工得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行提繳退休金。勞工自願提繳的部分,可從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

也就是說,勞工從每月薪資6%範圍內所提繳的金額,都不必列入薪資「給付總額」申報。游能淵說,為配合這些新規定,財政部將修正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或申報書格式,增列適當欄位,供扣繳義務人填報勞工自提部分的金額。

游能淵說,財政部正在研擬勞工自行提繳的退休金在領取時併入退職所得,以現行定額免稅的方式計算。一般所得的納稅義務人,應該不會被課到稅。

【2005-06-02/聯合報/B1版/財經】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