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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靜如
問:
勞退新制上路在即,員工該選擇新制還是舊制?該如何考量?
答:
在員工做選擇之前,可以針對新舊兩制之間的差異做比較,主要差異如下:
■在福利水準的比較上,舊制的確比新制好,但舊制領取的標準過高。據勞委會的統計,能有機會拿到舊制退休福利的員工不到10%。所以新制的福利雖然沒有舊制好,但「可攜帶性」讓每名員工都可以拿到退休金。
■新制有一些舊制沒有的限制,新制有薪資上限且到60歲才可以請領。故在舊制中員工符合自請退休條件就可以領取的優點消失,即使員工在很年輕時進入職場仍需到60歲才可以請領新制退休金。
■舊制中提供了殘廢給付,但不給死亡給付;新制中若員工死亡時,遺屬可一次請領,但殘廢時仍需等到60歲方可開始請領。
選擇新制或是舊制時,可從員工本身的主觀因素及公司環境的客觀因素兩大方向做考量:
■員工本身的主觀因素:
年齡、年資及生涯規劃會影響到最後的決定。從退休的角度來看,若5年內基數不會碰頂,則年齡愈大、年資越長時,選擇舊制會越有利;但若本身的生涯規劃及工作性質並無法服務至符合退休條件者,則應選擇新制。因此,決定的要素即是:是否能夠在同一雇主服務至符合退休條件。
■公司環境的客觀因素:
現在台灣中小企業的平均存活年限為13年,但現今舊制的退休金請領條件為在同一雇主服務滿25年,或15年且年滿55歲。一旦公司倒閉則員工求助無門,過往的服務年資也成泡影。因此,若選擇舊制,公司是否能長期經營是重要的考慮因素之一。
綜合以上考量,最後應以自己的意願做出決定;若無法在此時決定,勞退新制提供5年的緩衝期,您可以在適合時機做出對自己最有利的決定。要注意的是,一旦選擇勞退新制則不可再改選回舊制,在下決定時宜謹慎考慮。
【2005-05-27/工商時報/31版/經營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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