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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勞退新制報你知 勞保強制投保人數 怎麼算?
內容 不論是否領過老年給付 都需納入受雇員工

記者林燕翎/台北報導


勞委會發現,近來許多企業以受雇員工已領過勞保老年給付為由,認為公司不算勞保強制投保單位,勞委會指出,公司內只要有15至60歲的受雇勞工,不論是否領過老年給付,都需計算到勞保的投保人數。

勞委會勞保處長賴錦豐指出,勞保條例規定,年滿15歲以上、60歲以下勞工,受雇於雇用勞工五人以上的事業單位,即屬於勞保強制投保對象,依規定,雇主必須幫勞工投保勞保,並負擔七成的勞保保費。

賴錦豐表示,近來許多受雇勞工只有五、六人的中小企業,雇主以為公司內有勞工已經領取過勞保老年給付,因此不需要再投保勞保,公司也不算勞保的強制投保單位,因而未向勞保局投保。

例如公司有八位員工,其中五位已經領過勞保老年給付,雇主以為可以扣除已領老年給付的五人,因為公司內只剩三名勞工未領老年給付,已經低於勞保條例規定的五人以上的事業單位,所以不需強制幫勞工投保、負擔勞保費。

賴錦豐表示,判斷公司是否為強制投保單位,必須以全體雇用勞工人數計算,不論勞工是否領過勞保老年給付,都需計算到勞保的投保人數。

已經領過勞保老年給付的勞工,依照勞保條例規定,雇主不需要再幫勞工投保普通事故保險,只需要投保職業災害保險即可。

因為職災保險屬於勞保體系的一環,即使勞工已經領過勞保老年給付,只要勞工受雇於企業,雇主就需要幫他投保職災保險,並且將該名勞工納入事業單位的受雇員工數裡,如果受雇勞工超過五人,就屬於強制投保的公司。

假使受雇勞工數不到五人,該公司就屬於自願加保的對象,雇主可以自願幫勞工投保勞保,也可不幫勞工投保勞保。

近來許多量販業、連鎖超商或是連鎖速食業,求才孔急,除了招募工讀生外,二度就業的婦女或是已經退休的銀髮族,就成了主要招募對象。

許多已經退休、領取過勞保老年給付的銀髮族,再度就業時,雇主就誤以為可把這群人排除在受雇員工之外,讓公司雇用人數降到五人以下,從強制投保的公司變成自願加保的公司,藉以規避勞保費負擔。

【2005-05-30/經濟日報/B3版/退休金算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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