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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局
台南市陳小姐來函詢問:
我們已經收到勞保局的「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暨提繳申報表」名冊,我們公司的員工都適用勞基法,能不能告訴我申報時應該注意什麼。
勞保局答覆:
事業單位的所有員工如都適用勞基法,在填報「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暨提繳申報表」時,應特別注意幾項欄位:
1. 勾選參加制度(ˇ)
適用勞基法之本國籍勞工,「勾選參加制度」欄一定要擇一勾選填報。勾選「勞退新制」者,一定要填「勞退月提繳工資」及「雇主提繳率」;勾選「勞基法舊制」或「暫不選擇」者,其餘欄位均無需填寫。單位如無人選擇勞退新制,亦應申報,俾便查核單位是否提撥勞基法舊制之勞工退休準備金。
2. 勞退月提繳工資(元)
勾選「勞退新制」者,應按勞工每月實際工資總額依「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覈實填報。部分工時勞工,其實際工資未達15840元,務請於「備註」欄註明「部分工時」字樣。勞工如同時為勞保或健保之被保險人,除每月工資總額低於勞保投保薪資下限外,月提繳工資金額不得低於勞保或健保投保薪資或金額。如不符規定,除童工及部分工時勞工外,勞保局將以勞保或健保投保薪資或金額作為勞退月提繳工資,計收勞工退休金。
3. 提繳率
(1) 雇主提繳率(%)
雇主應以不低於勞工每月工資6%,並以相同之提繳率按月提繳;以不同提繳率為個別勞工提繳者,需另備函敘明理由專案申報。提繳率未填寫或填不清楚者,勞保局將逕依6%計算應提繳之退休金。
(2) 勞工自願提繳(ˇ)
勞工如自願提繳,應於「勞工自願提繳(ˇ)」下之「是」欄打ˇ並填入提繳率,提繳率以每月工資6%為上限。
【2005-05-23/聯合晚報/11版/綜合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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