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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唯恐畸零月數與新制年資重疊 勞委會發布解釋令
記者高泉錫/報導
勞退新制即將上路,為避免新舊年資重疊給付,行政院勞委會昨天宣布,選擇勞工退休金新制的勞工,若舊年資保留,日後雇主給付退休金,舊年資不足一年部分,畸零月數只要依照比例計算退休金基數。勞動條件處長陳益民指出,如果勞雇同意在勞退新制實施後,提前結清舊有年資,結清標準仍應按照勞動基準法第55條和84條之2的規定辦理,亦即畸零月數未滿半年以半年計,滿半年但未滿一年以一年計。
勞退新制將於今年7月1日開始實施,已經在工作的本國籍勞工可以選擇繼續適用舊制退休金或改選新制,但保留舊年資至退休時一併領取退休金,也有勞雇協議一律改用新制,舊年資提前結清,勞委會解釋令只對前述第二類勞工有影響。
陳益民指出,勞委會在各地舉辦勞退新制宣導會時,常有雇主反映,如果保留年資的畸零月數按現行勞基法規定計算給付基數,將與新制部分年資重疊,對雇主不公平;而且勞工可以利用5年內變更選擇的機會,選擇最有利的時間點變更,增加退休金。
舉例來說,若張先生自7月1日改選勞退新制,保留舊年資5年7個月,張先生持續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至55歲退休,符合勞基法規定的退休標準,老闆必須在張先生退休時給付保留年資的退休金。若按勞基法規定,7個月畸零年資應以一年年資計算基數,但事實上,其中5個月雇主已按新制提撥退休金,形成重複給付。根據勞委會解釋令,畸零月數只要按比例計年資。
針對私立學校工作者適用勞工退休金問題,陳益民指出,私校編制內教師、職員、工友及駐衛警以學校送教育行政機關核備的教職員工員額編制表內所列人員為限,由私校教職員工退撫基金支應退休金,其餘編制外教職員如私校未自訂退休辦法,可比照勞工退休金條例「勞退條例不適用勞基法本國籍工作者,得經雇主同意為其辦理提繳手續,由個人自願提繳勞工退休金最高6%」,私也得自行決定是否相對提撥,至於編制外技工、工友、臨時廚工及其他雇工,則一律適用勞基法,必須依勞工選擇申報提線退休金或舊制退休準備金。
【2005-05-24/民生報/A3版/今日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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