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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勞退新制 近300萬人不適用
內容 包括攤販、計程車司機、自營工作者 勞委會說 未來會逐步放寬 但無時間表

記者徐國淦/台北報導


勞工退休金新制即將於七月一日實施,但勞委會表示,八百三十萬人加入勞保的被保險人中,有近三百萬人不適用勞退新制,這些人可能是職業工會的會員、或無一定雇主的工作者,包括攤販、計程車司機、自營工作者都不適用。

勞委會表示,勞退新制強制適用對象僅限於適用勞基法的本國籍勞工,自願適用對象包括實際從事勞工的雇主、不適用勞基法的受雇者及委任經理人。

另外,一般庇護工作場所的工作者,雖有受雇性質也無須提撥退休金,但陽光加油站、喜憨兒麵包店等則須提撥。受雇政府的多元方案的短期工作者,因屬於公法上救濟性質的受雇者,也無須提撥。

勞委會目前尚未指定適用勞基法的行業包括:藝文業、其他社會服務業、人民團體(政黨、勞工團體除外)、國際機構及外國駐在機構、公立醫療院所之工作者(技工、工友、駕駛人除外)、公立社會福利機構之工作者(技工、工友、駕駛人除外)、依立法院通過之組織條例所設立基金會之工作者、個人服務業中家事服務業之工作者。這些受雇者,須經雇主同意提撥才須提撥。

例如受雇於公立老人安養院、家扶中心、廣慈博愛院等社福機構的受雇人員,以及律師、會計師、醫師,或是企業總經理和董事長等高薪族群,皆屬得自願參加的族群。

勞委會說,未來會檢討新制適用對象逐步放寬到所有勞保勞工,但實施目前沒有時間表。

【2005-05-17/聯合報/A11版/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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