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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美珍
同樣是勞工,新制勞退條例施行後,選擇給付退休金的帳戶不同,享有的減稅優惠就會全然不一樣,稅法若未及時修正,年金帳戶尚未上路,就已經左右了勞工選擇退休金的意向。
明明是退休金,因為掛著「年金帳戶」之名,即將在7月1日施行新制勞退條例,勞工一旦選擇年金帳戶,年老退休時,自雇主手上拿到的年金帳戶給付,就要變成保險收入,享有全額免稅。
這種現象,數百萬名勞工可能還不完全清楚,但是希望爭取龐大年金帳戶商機的保險業者,早已經心知肚明。保險業者日前不斷要求勞委會重新修法,讓年金帳戶也可以比照個人帳戶享有自提6%的所得稅免稅額。同樣屬於勞工的退休金帳戶,卻有截然不同的減稅優惠,年金帳戶可以全額免稅,個人帳戶卻只能定額減免。特別是對所得極高的勞工,選擇年金帳戶,退休後可以領到的「退休金」,不論金額多寡都可以免稅。
新制勞退條例即將施行,勞工也將面臨勞退新舊制度的抉擇。新制之下,也還包括有個人帳戶與年金帳戶利弊不同的考量。財政部決定整合勞退新制的課稅規定,從租稅法理來看,確實無可厚非,只是勞退條例眼看就要上路,財政部只有加快修法腳步,才能讓廣大的勞工在資訊透明的情況下,清楚瞭解自己該選的路。
【2005-05-16/經濟日報/A6版/綜合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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