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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訊
問:
提存在中央信託局的舊制退休金帳戶可否結清?又如何結清?前提是公司全體人員同意選擇新制,又合意結清,惟低於勞動基金標準。試問勞保局可否同意讓公司提領此一退休金帳戶?
勞委會副主委賴勁麟答: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員工選擇新制,舊制年資可保留,也可採取結清方式處理。
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保留的工作年資,在勞動契約存續期間,勞雇可約定以不低於勞基法退休金給予標準結清舊制年資。
即勞工前15年的工作年資,每滿一年可獲得兩個月的平均工資,超過15年的年資,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平均工資。如果勞資雙方在這個前提下結清舊制年資,事業單位內已經沒有勞工選擇舊制、勞工也沒有舊制時期的年資時,假使中信局的退休金帳戶內有餘額,事業單位就可申請領回。
如果低於勞基法的標準,勞委會官員表示,就不能從中信局的帳戶領錢。
問:
何謂五年足額提撥?
勞委會副主委賴勁麟答:
五年足額提撥是說,企業應該按月在五年內足額提撥舊制年資的退休準備金。
至於怎麼提,可以請精算師計算,勞委會也已經在網站上列出試算表,雇主可依企業狀況試算。根據勞委會統計,舊制退休準備金的平均提撥率為2.5%,每年全體雇主提撥的退休準備金,支付勞工的退休金之後,每年都有300億元的結餘。
因此,公司內還有勞工的舊制年資,在勞退新制上路後,雇主只要繼續提撥2%的退休準備金到中信局帳戶,也是可以的。
【2005-05-11/經濟日報/B3版/金融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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