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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勞農保專欄》退休金新舊制 如何選擇
內容 勞保局


台北縣陳先生來函詢問:

勞保局您好,我從事的工作是保全人員,最近老闆給我一個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的意願徵詢表,要我選新制或舊制,我不知道怎麼選,可以給我一些建議嗎?

勞保局答覆:

舊制退休金的給與金額,表面上雖然看似較新制為優渥,但是舊制請領條件較嚴苛,須年滿55歲並且在同一單位工作滿15年以上,或是在同一單位工作滿25年,因此很難成就退休條件,領取舊制的退休金,而新制的退休金是一定可以領得到的,因此制度如何選擇,將視不同勞工的個人條件而異,但要以能夠領到退休金為最優先考量。

考慮1:企業存續率─必要考量的因素
企業存續率「高」者選舊制,存續率「低」者選新制

台灣以中小企業居多,平均企業存活年限約13年,許多企業因為生存年限不足,以致多數勞工在未達到舊制退休條件時,公司就不存在了,無法領取退休金。勞工可整體判斷所服務公司之規模、成立期間、經營理念、產業前景等因素,來判斷公司是否會永續經營,如判斷在勞工達到退休條件時,公司仍然會存在,而且無離職打算的勞工,則可選擇舊制。

考慮2:換工作的機率-必要考量的因素
換工作機率「低」選舊制,換工作機率「高」選新制

目前舊制退休金的年資計算,以同一個事業單位為限,只要一換工作,所有的年資將歸零。如果您的生涯規劃,確定不會對目前服務公司「從一而終」者,可能選擇新制較為適宜。

考慮3:工作年資
工作年資「高」選舊制,工作年資「低」選新制(但年資超過30年以上選新制更有利)

勞工在同一公司工作年資愈長,表示其達到請領舊制退休金的條件越接近,理論上領到舊制退休金的機率愈高,可優先考慮選擇舊制,以領取較多的退休金。

但如果您在同一單位工作超過30年,選新制較有利。因為勞基法規定,退休金領取以45個月為上限,因此工作年資30年時,其舊制退休金已達上限,超過30年以後的年資無法進一步累計舊制退休金,因此選擇新制,可另外獲得雇主每月提繳薪資6%的退休金。

新舊制選擇的注意事項

1. 新制實施前適用勞基法之勞工,且在新制實施後仍在同一單位工作者,才有選擇新、舊制的權利。新制施行後離職再受僱者,則一律適用新制。

2. 雇主應以書面徵詢勞工選擇退休金新、舊制,並於新制實施之15日內申報(94.7.15前);勞工屆期未選擇時,則繼續適用舊制。

3. 勞工選擇舊制者,於5年內(99.6.30前)仍可選擇新制。

4. 勞工選擇新制後,不得再變更選擇舊制。

值得注意的是,新制退休金可帶著走,不怕換工作,也不怕公司倒閉,是保證領得到的,因此選新制還是比較有保障!

【2005-05-09/聯合晚報/11版/綜合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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