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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勞農保專欄》六步驟 提繳申報OK
內容 屏東市蔡先生來函詢問:

我是一個雇主,勞退新制開辦前好像要做很多事,可不可以簡明扼要地告訴我一個需要作業的流程,讓我覺得比較能一步一步完成各項工作,避免受罰。

勞保局答覆:

適用勞基法之事業單位,應於今(94)年6月30日前徵詢勞工選擇新、舊制意願,並將選擇結果於94年7月15日前向勞保局申報。事業單位可依下列步驟逐步完成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徵詢及提繳申報作業。

步驟1.確認是否為應提繳單位

需確認是否為勞基法適用行業之單位或確定單位內有無特定工作者適用勞基法。可參考勞保局保險費繳款單所列業別(共4碼),對照勞保局94年3月1日通函所附附件「勞動基準法適用行業~業別代號對照表」或上勞保局網站(網址:www.bli.gov.tw )「勞工退休金」網頁下之「書表-94.3.1勞工退休金通函及相關資料」中之「勞動基準法適用行業~業別代號對照表」,確定是否為勞基法之適用單位。單位業別代號如有不符而應屬不適用勞基法行業者,請另函勞保局處理。

步驟2.確認是否為強制提繳對象

即確認是否為適用勞基法之本國籍勞工,如是,即為勞工退休金條例強制提繳對象。單位內適用勞基法之本國籍勞工,始需選擇勞工退休金新、舊制度,請針對該類勞工辦理制度選擇意願徵詢作業。

步驟3.調查勞工意願

請發給每位適用勞基法之本國籍勞工「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意願徵詢表」(一式兩份)及填表說明暨注意事項,辦理勞工選擇退休金制度書面徵詢作業。

步驟4.回收意願調查表

應於94年6月30日前完成意願徵詢作業,勞工交回親自勾選填寫之「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意願徵詢表」,請加蓋雇主(經辦單位)收訖章,勞工及單位應各留存1份徵詢表,切記!「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意願徵詢表」請勿寄送勞保局。單位應保存徵詢表至勞工離職後5年為止。

步驟5.填寫提繳申報表

勞保局將於94年5月份寄發列印有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資料之「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暨提繳申報表」名冊,單位可依勞工交回意願徵詢表所勾選參加制度據實抄錄於「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暨提繳申報表」,並參考「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暨提繳申報表」填表說明暨注意事項及填表範例正確填寫各相關資料。

步驟6.完成提繳申報

「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暨提繳申報表」填寫完畢後,請於每頁加蓋單位、負責人及經辦人印章,在94年7月15日前將「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暨提繳申報表」寄(送)勞保局,並自行影印1份留存備查。

【2005-05-02/中時晚報/05版/焦點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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