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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勞退新制上路系列二》「中古」年資員工 選新制為宜
內容 惟新制退休金「又遠又薄」 舊制資遣費一年一個基數 較為優渥

記者王超群/專題報導

瞭解勞退與勞保不同後,勞工最容易發出的疑問是「選新制舊年資怎麼辦?」、「新舊年資都有的人如何選擇?」這也是勞退諮詢熱線的熱門問題。

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一條規定,今年七月一日以前適用《勞基法》的本國籍勞工,如果在條例施行後仍服務同一事業單位而選擇新制者,其舊制年資應予保留。

所保留的年資俟勞工符合《勞基法》或《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規定終止勞動契約時,雇主應依各法規,以契約終止時的平均工資,發給保留年資的資遣費或退休金;這筆錢在終止勞動契約後卅天內發給,雇主不能藉故拖延。

但如果勞工選新制後,自行轉換工作跳槽,舊制年資就泡湯歸零,因此有勞工團體批評舊年資「只保留不保障」。什麼資格條件才能請領退休金?個人帳戶制就是開個戶,自己隨時可以提領?

答案是否定的。新制和舊制各有不同請領條件。新制條件一:年滿六十歲;條件二:如果參加新制提繳年資已達十五年,可領取月退休金;未滿十五年只能領一次金。條件三:如果勞工六十歲以前死亡,遺屬可領一次金,請領順位要填具「勞工遺屬或指定請領人之退休金申請書」,就可領勞工個人帳戶內的這筆錢。

至於舊制的請領條件,依《勞基法》,工作年資達十五年、滿五十五歲,或同一公司服務滿廿五年。注意,要「同一公司」,如果跳槽,則舊年資無法累計。

舉例說,陳大中在甲公司工作,今年七月一日滿五年,如果選新制,雇主要保留他在舊制的五年年資,並依法提撥退休準備金到中央信託局。

如果陳大中決定暫時維持舊制,在新制選擇截止日前的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卅日改選新制,則直到他選新制前的這段五年年資,還是要保留,將來依舊制算發退休金或資遣費。

陳大中的退休金將是新、舊制兩邊領,如果他在甲公司一直待到六十歲,工作年資滿廿五年,新制提繳年資也滿十五年,他可向雇主請領舊制退休金,自己再跟勞保局請領新制退休專戶內的錢。

舊制年資可保留,跳槽則歸零,接下來的問題是多數「中古」勞工面對新、舊制最難抉擇的部分,即跨越新、舊制如何換算。

同家公司的短年資員工和將近舊制退休的廿年以上資深者,選擇都很容易,十年左右的「中古貨」最為難。中古員工選擇時除年資之外,要考量換工作機率、調薪率、年齡、企業存活率和投資報酬率等。

若勞工確知公司能活得久、繼續賺錢、雇主誠實支付退休金,自己不想跳槽、也不會被裁員,在同家公司十拿九穩可熬到舊制退休要件,否則中古員工多半是新制為宜。

新制還適合契約工、短期工、工讀生等臨時工作人員或大型、國營企業同一單位工作年資已滿卅年者,由於已達舊制可領退休金基數上限,也可轉入新制繼續累積。

但也有另種觀點認為,新制要到六十歲才能領取退休金,而只有兩年定存利率的保證收益,既然已熬到十多年年資,勞工除非不想要退休金,否則面對「又遠又薄」的新制,還不如留在舊制。何況舊制資遣費一年一個基數,較新制一年半個基數、最高六個基數優渥。

試舉例說明新、舊制銜接,勞工可自行試算。小方廿五歲進某公司上班,初期薪資兩萬八千元,他年滿五十歲時,自請退休,假設他退休前半年平均工資四萬五千元,他舊制退休金可領四十個基數,即一八○萬元。如果滿五十五歲才退休,他可領最高四十五基數,退休金就有二○二萬五千元。

如果小方的年資跨越新舊制,新制實施後,舊年資也保留,舊制退休金在符合舊制退休要件時一併領取。

如果他工作滿十年(三十五歲)後決定選新制,必須在同一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廿五年(即再工作十五年)才可以申請舊制退休金。其計算方式為舊制年資乘以二再乘以退休前半年平均工資,由此換算小方在五十歲退休時,可領舊制九十萬元退休金。

至於新制退休金要到六十歲才能領取,如果小方在四十八歲離職,則不合舊制退休金請領條件,舊制年資也隨著小方離職而一筆勾銷,只能在其六十歲時領到新制退休金。依規定,小方參加新制的工作年資已達到十五年以上,可申請月退。

【2005-05-02/中國時報/A10版/社會脈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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