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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勞退年金保單 可擇優變更
內容 勞委會完成草案審查 國壽、台壽、南山、宏利有機會搶攻市場

記者徐國淦/台北報導


勞委會昨天完成「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草案」審查,最近將會同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發布實施。草案明訂勞工選擇年金保險後,若市場出現更好的年金保單商品時,勞工可改選績效較佳的保單。

草案中規定,年金保險勞工離職後,尚未就業時間,保險公司會將保單要保人從雇主轉為勞工本人負擔,但勞工得選擇繼續、停止繳費或減額繳費,確保保單繼續有效。

草案明訂,事業單位採取年金保險,得經參加年金保險勞工同意,變更保險人投保年金保險。例如張三的公司原本購買甲保險公司的年金保單,後來出現績效比較好的乙保險公司時,經公司勞工同意,可以改換乙公司的年金保單。

草案也明訂,年金保險給付主要作為退休金用,勞工未符合請領條件前,不可領取以往雇主提繳的保單價值準備金;亦即勞工不可提前領取退休金。

為使個人帳戶制與年金保險制轉換順利,勞工請領年金保險給付年齡也訂在不得低於六十歲,若在六十歲以前死亡,由指定受益人請領保險金,未指定時,由遺屬請領積存的保險金。

另外,年金保險的退休金將採月退休金的方式給付,但勞工年滿六十歲、工作年資未滿十五年時,請領一次退休金。

為避免保險公司良窳不齊,草案明訂承辦勞退新制年金保險制的保險業者,必須達主管機關認可的信評等級A級以上,且最近三年內未因違反保險法遭保險業務主管機關撤換董事、總經理等人的處分者。

據了解,包括國泰人壽、台灣人壽、南山人壽及宏利人壽皆有機會搶攻年金保險市場商機。

【2005-04-28/聯合報/A13版/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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