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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勞退熱線Q & A 7月後結清年資比照退休金課稅
內容 記者洪凱音、陳芝豔整理


呂小姐問:因應勞退新制,把退休金先結清,年資重新起算,這筆錢到底是否屬退職金?因為退職金享定額免稅,若定義為薪資就要課稅?

根據財政部發布解釋令,今年7月1日勞退新制實施後,若勞工仍服務於同一家公司,勞工不管選擇結清年資或保留年資,雇主依勞基法與勞工結清年資的所得都是退職所得,可以比照退休金,適用定額免稅的規定。

依照退休金的課稅規定,退休金領取的總額若在15萬6,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的金額以下,所得額為零,不必課稅。舉例來說,若勞工年資十年,一次領取退休金156萬元,則是免稅,若超過156萬元者,但未達312萬元的部分,以半數為所得額;超過312萬元的金額部分,則全數為所得額。如果是以月退的方式領取,則一年有67萬6,000元的免課稅額度。

要特別注意的是,如果勞工和雇主在7月1日勞退新制實施前,就透過「合意終止契約、重新僱用」方式與勞工結清舊制年資,這樣的方式會因為沒有法源依據,勞工所領的錢無法享有退職所得定額免稅。

讀者問:勞委會的規範中,對於結清年資的規範是什麼?

為避免新舊制退休金的銜接問題,降低老闆管理困難,勞工退休金條例的規定,舊制時期的工作年資,勞資雙方可以比照勞基法第55條規定,依退休金的給付標準,結清舊制年資。

值得注意的是,勞工退休金條例明訂,結清年資,必須經過老闆、勞工雙方同意才可以結清,換言之,只要其中一方不同意,舊制年資就不能結清。

而勞基法對於結清年資也有一套標準規範,一年年資發給兩個月的工資標準;超過15年年資,每超過一年,發給一個月的工資,作為年資結算金。

如果服務滿十年、月薪2萬8,800元的勞工,要結清年資,老闆就得發20個月的工資,也就是57.6萬元。提前結清退休金,只有結清年資,並不包含特休假,因此,每年的特休假不會縮水,不必從零開始計算。

【2005-04-27/經濟日報/B3版/創新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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