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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勞工 政院投入10億
記者高泉錫/報導
為化解新制實施前勞工可能產生的各項疑慮,減輕相關爭議及問題,行政院長謝長廷昨天宣布「勞工福祉保障方案—因應勞退新制勞工協助措施」6月1日正式上路,將投入10億元,希望透過宣導說明、爭議協處及訴訟協助各層面妥善協助勞工。
謝長廷表示,目前46%勞資爭議來自退休金及資遣費,勞退新制用個人帳戶制,長期看來,可有效降低因退休金引發的勞資爭議件數,並對解決長期來勞資結構性衝突具有關鍵性突破角色。
謝揆說明,保障方案是對於勞退認識不清、遭遇勞資爭議、甚至法律爭訟、及爭訟期間生計等問題,具體提出完整協助措施。在宣導上除運用大眾媒體外,將採取地毯式宣導措施,全國369個鄉鎮「每一鄉鎮市舉辦一場勞退說明會」、全台718萬個家庭「每一戶都能拿到一張勞退說明傳單」。
另外,勞退新制非常需要中央與地方攜手合作共同達成,為協助地方推動勞退新制,補充縣市政府普遍面臨人力及經費不足的問題,本方案特別補助地方政府設置單一窗口服務櫃檯,整合勞退福利諮詢、勞資爭議協處及舊制查核的三合一功能,廣開勞工求助及諮詢管道,並發揮資源整合最大效益。
記者許昌平/報導
勞退新制實施,不少企業為提撥休準備金傷腦筋,為了協助企業因應勞工退休金新制,提繳退休金或提撥退休準備金的資金需求,經濟部將自7月1日起受理專案貸款申請,符合規定的中小企業最高可申貸500萬元,非中小企業最高可申貸3000萬元;詳細規定可參見中小企業處網站(www.moeas-mea.gov.tw )。
經濟部表示,根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發布的「勞工退休金專案貸款要點」,凡是符合勞工退休金條例,應提繳勞工退休金或勞動基準法提供勞工退休準備金的事業單位,都可以在94年7月1日至96年6月30日申請專案貸款。
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的中小企業或事業單位,最高可申貸500萬元,非中小企業(含上市櫃公司,但不含公營事業)最高貸款額度可達3000萬元。貸款可以分次申請,由承貸金融機構按月直接撥入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或中信局專戶。
【2005-04-26/民生報/A2版/新聞前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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