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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政院撥10億 幫勞工打官司
內容 因應勞退新制 如遇不當解僱 更改勞動條件 最多可獲半年津貼 五一勞盟批評 資方違法行徑 官方無能阻止 訴訟補助哪是德政

記者徐國淦/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謝長廷昨天在勞委會宣布,政府將提供十億元基金推動「因應勞退新制勞工協助措施」,從五月一日起,勞工如果因新制遭雇主不當對待,政府會提供訴訟補助協助打官司,也會提供最高六個月的生活津貼。

但同時,體制內外勞工團體組成的「五一勞動者團結聯盟」則在勞委會大門前抗議。他們批評,新制尚未實施,資方已片面進行變相「合意」終止勞動契約、「合意」結清年資,勞工被迫失業,或重新訂定勞動條件,政府不僅沒有採取積極措施,反而提前棄守,所謂的「勞工扶助方案」根本是宣告官方無能阻止資方違法行徑,只有等到勞工被資方痛宰,才能向勞委會申請訴訟補助,打官司自力救濟,這是那門子的德政?

勞工團體指出,勞退條例第十三條明訂,勞工選擇新制或舊制,雇主都應依照勞工人數、年資、工資及流動率等因素,精算出勞工退休準備金之提撥率,按月於五年內提撥足額,以保障勞工權益,勞委會卻片面曲解「足額」定義,表示資方只要提撥百分之二就不處罰,讓現有適用勞基法五百七十萬勞工舊年資,完全沒保障。

雖然勞工團體對勞退新制頗多批評,但謝長廷仍高度肯定勞委會主委陳菊的工作效率與表現。他說,勞退新制立法縱有爭議,「應在殘缺中尋找完美」。新制度要透過配套措施以渡過模糊時期,外界不要發生什麼問題都說是勞退新制,讓新制承擔不應有的罵名。

謝長廷表示,推動勞退新制與配套措施方案,需要中央與地方攜手合作。這項方案特別補助地方政府設置單一窗口服務櫃檯、整合勞退福利諮詢、勞資爭議協處、舊制查核的三合一功能。

陳菊說,除了對勞工的法律諮詢、訴訟補助外,也考慮讓勞工免費撥打勞退諮詢專線解決勞退疑問。

【2005-04-26/聯合報/A6版/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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