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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企業巧立名目減少勞退金提撥額 將挨罰
內容 王莫昀/台北報導

勞退新制即將於明年七月上路,外傳台塑集團為規避基本薪資調幅太大將會增加集團勞退金費用的負擔,因而將加薪方案劃分為加薪三.七五%與外加萬餘元的「慰勉金」。勞委會表示,不論是「慰勉金」,或過去台塑實施的「夜點費」,只要是員工因工作獲得的報酬或是加薪就是員工工資,業者便須依法按比例提撥勞工退休金,否則將受到懲處。

因應「勞工退休金條例」已於日前公布,並將於明年中實施,勞委會正加速研擬勞退條例施行細則。

據瞭解,為讓勞工與雇主可視現實狀況、經濟環境增減雇主與勞工提撥勞退金額度,細則中計畫給予勞工與雇主每年修改提撥率二次的機會,但雇主提撥率至少須在六%以上,勞工則不能超過六%。

至於申報薪資上,比照勞保現制,一年以修改二次為原則,惟因應房仲業、行銷服務業等企業員工薪資多分為底薪與績效金、月薪所得變化相當大,因而決定不於設限。

惟外傳,為減少退休金的給付額,台塑集團繼「夜點費」後,在近期提出的加薪方案中,除了正常加薪,又規劃了「慰勉費」,避免底薪調的高了,連帶影響勞退金提撥比例。

勞委會官員表示,台塑希望在工資上巧立名目,實非大企業應有的氣度,過去以「夜點費」問題,與多位員工對簿公堂,如今又多設計了一個「慰勉費」,實令人費解。官員也強調,只要是勞工因工作獲得的報酬或是加薪,就算是工資,日後計算退休金時自然不能被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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