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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勞退新制好處 地方存疑
內容 記者殷道貞/高雄報導


勞工如果不想在七月一日勞退新制實施後吃大虧,高雄市勞工局長方來進、律師劉思龍一致建議勞工,現在開始好好保留薪水條、勞動契約書等相關文件,事先做好證據保全,未來發生勞資爭議上了法庭,勞工才不致束手無策權益受損,勞工局決定走入社區舉辦五十場說明會。

雖然勞委會一再打廣告,宣導勞退新制的好處,但高雄市勞工局卻和中央唱反調,包括局長方來進、律師劉思龍、高雄市勞資義務輔佐人協會總幹事蔡連行,廿日在記者會上,都公開質疑勞委會對實施勞退新制的預期過度樂觀,新制對企業和勞工帶來的衝擊與混亂期至少持續五年以上。

方來進和劉思龍並呼籲勞工,在不了解勞退新制前,先選擇舊制,因為選舊制有五年的緩衝期可以回到新制,一旦選新制就不能回頭了。

方來進、劉思龍與蔡連行並指出,為規避勞退新制,去年底開始,就有不少企業界求教民間顧問公司,或假裝成勞工向勞工局打聽,如何遊走法律邊緣,而不是如何配合政府實施勞退新制。

劉思龍強調,企業界遊走法律邊緣的做法,就是把勞工變相減薪、薪資結構由固定薪資調整為變動薪資,巧立名目,將每月固定薪資變成分紅、獎金、服裝津貼、旅遊津貼,每年薪資名目都不一樣,甚至強迫勞工簽下不利的契約書,影響勞工權益。

劉思龍建議勞工,今年開始就要做好「證據保全」工作,薪水條、契約書、公司變動薪資的書面公告函或口頭通知(可以錄音),都要保全下來,做為以後勞資爭議上法庭的有利證據,發現雇主違法可以主動檢舉。

方來進呼籲企業主不要聽從民間人力顧問公司所謂的「撇步」,遊走法律邊緣,縱然短期節省人事成本,長期而言,日後浮現的工資認定、契約效力等勞資爭議,將成為企業主更沈重的負擔。同時向勞委會喊話,希望中央主管機關儘快就相關爭議問題做出明確函釋。

【2005-04-21/中國時報/C2版/高市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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