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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游牧勞工 不是用過即丟的衛生筷
內容 勞雇關係 只是「露水姻緣」 遊戲規則 勞委會還在討論

記者徐國淦、許玉君、梁玉芳/台北報導


當雇主和勞工的關係,不再天長地久,透過派遣,勞雇之間只是「露水姻緣」時,派遣游牧族勞工權益誰來保障?近年派遣人力已成企業新寵,但政府才正要擬訂遊戲規則,「勞動派遣法」草案還在勞委會討論中。

勞退新制將上路,引發了企業新一波借用外部人力的風潮。派遣人力這群「游牧勞工」,更成沒有保障的犧牲品。立委侯彩鳳指出,許多人力派遣公司根本就是「一個人、一張桌子、一部電腦、再加一台傳真機」就開張大吉。但派遣公司若不願為旗下受派遣的人力提撥退休金,一旦出事,很容易就是「跑了和尚也跑了廟」,勞工權益要找誰去要?

雇用派遣勞工,企業不必支付退休金、勞健保、職工福利金、三節獎金,當派遣勞工與企業工作期滿,一拍兩散無需支付資遣費,一般估算,雇用派遣勞工至少可省下兩成的人事成本。附加的「好處」還包括,舉凡須依員工數定額雇用一成的殘障勞工否則繳罰款等規定,也可轉嫁給派遣公司承擔。

但對被派遣的人才而言,因派遣勞工屬於定期契約無法累積工作年資;工作結束就離開,不算是「非志願性失業」,所以也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台灣進入派遣勞力時代,最須解決的問題,是儘快立法釐清派遣公司、勞工及使用企業三者間,勞基法與安全衛生法相關保障的責任歸屬。

舉例來說,派出去的員工在工作現場被機器壓斷手了,雖然受雇於派遣公司,但現場監督、安全措施都是用人的企業負責,誰該負責賠償?

部分派遣業者也發展出避責門道。有些發展出「勞動合作社」性質的派遣勞務,讓勞動處境更加惡劣。中高齡失業的老張就是一例。

為了再回到工作職場,老張繳了五萬元的會費,加入某勞動合作社擔任清潔工人。合作社只負責告知老張哪裡有工作,其他勞保、健保,甚至是拖把、清潔劑等工具,老張還得自行張羅。

但因勞委會曾有解釋令,勞動合作社的社員不適用勞基法,也因此不必提撥退休金。台北市社會局表示,最近勞動合作社的籌組案件越來越多,這已成了壓榨弱勢勞工權益的大漏洞。

經建會已請勞委會在今年底以前擬定「勞動派遣法」,草案大幅開放派遣勞工職類,除了航空、海運、礦石採取業不得使用派遣勞工,其他行業皆可招募派遣勞工。未來人才派遣業者,必須先獲得勞委會的許可證,但認定從寬。

但勞工團體可不樂觀。十多個工會及工運團體組成「禁止派遣勞動聯合行動」,反對訂定「派遣勞動法」,以確保勞工能長期穩定就業,「別讓派遣勞工成了企業用過即丟的衛生筷。」

【2005-04-19/聯合報/A6版/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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