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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賴勁麟:勞工、企業、社會 三贏
內容 台北訊


勞委會副主委賴勁麟指出,對企業主來說,按月為勞工提撥退休金,等於是分期支付勞工退休金,長遠來看反有利於企業管理人事成本,勞工在不用煩惱退休保障後更能專心致力於工作表現,減少轉換工作頻率,社會也可望穩定發展,創造勞工、企業、社會「三贏」局面。

賴勁麟強調,73年正式實施的勞基法對勞工權益提供強而有利的保障,但隨著時代變遷、產業環境改變,勞基法退休制度已跟不上時代需要,而新制按月為勞工提撥,等於企業主分期支付勞工退休金。

賴勁麟表示,短期內或許勞退新制會對一些個別企業、尤其過去完全沒有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的企業,及勞力較集中的企業有較大的壓力,為提供企業實質上協助,將新制度帶來衝擊減到最低,經與經濟部協商,即日起「勞工退休金專案貸款要點」生效,由50億基金擔保,共提供600億元協助企業提撥勞退金資金周轉,中小企業最高可貸500萬元、其他企業最高可貸3千萬元,過去未依法提撥企業,必須開設專戶並提存一筆勞退準備金,始具備基本申貸資格。

針對近來媒體報導企管顧問公司提供企業降薪、調整薪資結構、關廠歇業重新登記、終止勞動契約、合意結清年資、強迫勞工選擇舊制等嚴重影響勞工權益問題,賴勁麟表示,這些因應措施「大多違法」,勞委會日前特別邀集相關企管公司舉行座談,宣示勞委會維護勞雇雙方權益立場及作法,並盼專家們協助政府順利推動勞退新制上路。

【2005-04-11/民生報/E1版/雲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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