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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勞工退休金新制度 上路時程表
內容 台北訊


勞工

●未來「退休金」看得到也吃得到
●工作年資帶著走
●採個人退休金專戶與年金保險雙軌並行

勞退新制法令公布
●填寫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意願徵詢表(一式兩份)
●先搞清楚新舊制再選擇
●「勞動保障雙月刊」創刊,提供勞工相關權益與訊息

退休金選擇徵詢表(函)
●填寫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意願徵詢表
●勞工自行保留一份存檔
●「勞動保障雙月刊」5月號,提供勞工相關權益與訊息

退休金制度申報名冊
●新制上路,勞工們你們選好了嗎?
●若選擇舊制,先查詢雇主過去是否有提繳退休金
●99年6月30日前,選舊制者仍可改選擇新制,但一更換工作,將全部採新制
●勞工也可自提6%退休金,可享免稅優惠
●年滿60歲方可請領退休金

退休新制上路
●若雇主未按照規定提繳,可向各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勞保局申訴
●注意自行提撥部分的代收及繳納情形


企業

93/6/30(最後申報日)
●凡適用「勞基法」的本國籍勞工,包括短期工及工讀生
●至少必須提繳勞工每月工資6%作為退休金
●年金保險需滿200人企業經工會或1/2以上全體員工同意參加
●勞工服務同一公司,若選擇新制,舊年資必須保留

94/3/1
●接獲勞保局宣導函,徵詢勞工選擇新制或舊制的意願
●勞保局將協助企業實行退休新制,並提供以下訊息:
1、勞工退休金條例及施行細則
2、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徵詢及提繳申報作業流程圖
3、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意願徵詢表
4、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暨提繳申報表
5、勞動基準法適用行業及例外情形相關對照表

94/5/1
●勞保局寄發「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暨提繳申報表」名冊給企業
●企業須填寫全公司勞工的選擇意願,並蒐集成冊
●企業應於7月15日前寄送勞保局

94/7/1
●雇主記得幫勞工至少提繳工資6%退休金,以免受罰
●雇主未經核准,實施年金保險前,仍須申報「個人退休金專戶制」
●5年內企業須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94/7/15
●雇主向勞保局申報辦理提繳手續,勞保局次月25日前寄送繳款單,事業單位應於再次月底前繳納
●每月伴隨薪資單通知勞工提繳退休金情況

勞退諮詢專線(02-66306630),請民眾多加利用。

【2005-04-11/民生報/E3版/勞退新制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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