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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年資15年新舊制何者有利難說
內容 問:
服務在同一家公司的年資已經有15年,10年後將達退休資格,如果選擇舊制,可領取的退休金是否依據舊制計算?又如果再服務10年就可以申請退休,則依據新制一次請領的退休金會優於舊制嗎?

答:
勞工在同一家公司服務的年資已經有15年,如果在明年實施勞工退休金新制後,選擇採用舊制,則10年後可達退休資格,其退休金的計算,自然是採用舊制規定。

如果勞工再服務10年可以符合退休條件,且在10年後也申請退休,以前述的工作條件,依據舊制,勞工可領取的退休金為40個月的平均工資,而如果依據新制計算,應當是舊制所保留的15年年資,可領取30個月的平均工資,再加上適用新制,雇主每月以勞工工資的6%,提撥到勞工個人退休帳戶內的退休金,以及帳戶交由金融機構運用後的盈餘,估計為7.2個月的工資加上操作的盈餘。基於盈餘必須全看金融機構操作績效而定,是可變動的,因此,很難武斷地判定,究竟是適用新制或舊制,對勞工比較有利。

問:
我在現有工作的工作年資已經有8年,如果明年選擇採用退休金新制,原有工作年資保留之後,這個8年工作年資的退休金,何時可以領回?

答:
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1條第2項規定,勞工採用新退休金制度,所保留的年資必須等到符合勞工退休或資遣等條件時,勞工才有請領的權利。所以,以問題中陳述的條件,勞工所保留的8年工作年資,還是要等到符合勞動基準法中,規定請領退休金或資遣費的條件成就時,勞工才有向雇主要求發給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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