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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提撥金採薪資內含 違法
內容 台北訊


「勞退金由勞工薪資內含是嚴重違法行為」,勞委會表示,部分企業因應7月1日勞退新制,擬將6%退休金提撥採「薪資內含」,是片面變更勞動條件的不合法減薪行為。舉例來說,甲公司為降低勞退新制上路後人事成本,以必須按月提撥6%退休金或其他理由,將原本月薪5萬的乙員工薪水調為4萬7千元,勞委會指出,未來將經由勞健保、勞退金三合一稽核機制,或受理勞工檢舉,依法處置。

勞動條件處長李來希表示,事業單位減薪行為,必須有虧損事實,如因勞退提撥導致虧損,可減發年終獎金或紅利,或於第二年經勞資協商適度減薪,不得有一開始就採減薪行為。

【2005-04-11/民生報/E3版/勞退新制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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