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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勞資關係 重新洗牌
內容 記者洪凱音


洪玟琴(以下簡稱洪):7月1日勞工退休金新制正式上路,企業會不會擔心成本變大,變相刁難、解雇員工?

賴勁麟(以下簡稱賴):新制基本意義,就是勞工的退休金,是一個「可攜帶的帳戶」,很多人習慣性跳槽,如果7月1日後員工跳槽,原來這間公司累積的退休金可以跟著他到新的工作,一起帶過去。

新制實施後,年資是可以稀釋的,將來的每一位勞工,在勞保局都有個人的帳戶,僱主每個月會幫員工提撥部分薪水,之後,這筆錢的所有權就是屬於該勞工的。而原來舊制的部分,錢是由企業提撥到中信局的勞工退休準備金中,錢是屬於企業的,只有勞工符合退休條件時,企業才可以提撥。

勞工新制最大的優點,就是當勞工要換工作,帳戶會跟著走。舊制最大的缺點,就是勞工得待在同一個企業滿25年,或者滿55歲且年資滿15年,才可以領得到舊制的勞基法退休金。

根據過去的統計,台灣企業平均壽命只有13年,勞工一生當中,平均轉換八個工作崗位,換言之,絕大部分、超過九成以上的勞工領不到退休金。

洪:勞退新制中,提撥的比率為何?對企業長遠來看,利多於弊嗎?

賴:僱主未來在新制裡面,得幫勞工提撥薪水的6%,且可以扣繳當年度的所得稅,對勞工相當有利。

過去舊制的優點,就是可以讓勞工待在一個單位比較久,若台灣職場環境類似日本,鼓勵以廠為家、終身僱用,或許適用舊制,不過,台灣企業特質,似乎很難適用,才會改採提撥制度。

改採退休新制後,企業可能面臨勞工流動性大的問題,但反過來想,企業能提供比其他公司更好的福利,相信超過70%以上的員工,不會輕易變換工作。

再以企業經營的中長期來看,也是比較好的,因為原來舊制的部分,企業很難計算退休成本,企業只要在經營裡面任何一項成本不確定,對國內117萬個中小企業主來說,都可能有風險存在。

洪:報紙上看到員工投訴,因為新退休制成本高而被老闆解雇,真的對中小企業造成這麼大負擔嗎?

戴勝通(以下簡稱戴):我認為是觀念轉換問題,這好比台灣全民健保,剛開始大家都不能接受,但現在確定方向正確。

新退休制度起初五年,將出現痛苦期,這個痛苦期反而可以將新、舊制度結算釐清,或許這五年當中,企業會有變相的做法,不過,我想勞委會應該會重視執法的嚴謹或寬鬆,因為勞工與政府,都不希望企業倒閉。

【2005-04-01/經濟日報/B3版/創新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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