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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新聞分析》結算金≠退休金
內容 記者陳美珍

勞退新制即將在7月1日正式施行,行政院勞委會亦已發出新舊制意願選擇表,供勞工在7月1日新舊制度轉換前做成決定,以為個人未來的退休金請領方式的依據。選擇新舊制的同時,數百萬台灣勞工可能還會面臨要不要結清舊年資的掙扎,若單純只從稅負觀點來看,結清舊年資並不一定對勞工絕對有利。

財政部瞭解企業與勞工之間,已有採取結清舊年資的方式,作為因應勞退新制下,雇主需為員工提撥足額勞退基金壓力的變通做法。但是從賦稅政策主管機關的立場來看這種變通行為,財政部目前並沒有全然接受雇主因此給付給勞工的「年資結算金」,可以算是提前發放的退休金。

所以,即使勞工與雇主都認為「年資結算金」是提前發放退休金的行為,這筆年資結算金未來是不是能順利比照退職所得享有免稅,還是存在很大的問題。

簡單一點說,因為施行新制,選擇新制的勞工如果依雇主要求,沒有保留舊年資,而是採取結清年資從頭再來的方式,繼續受雇於同一雇主,雇主計算年資結算金縱使還是依照退休金的標準給付,年資結算金目前仍不等同是退休金。

就勞工的立場而言,只要財政部沒有明文同意施行新制前的「年資結算金」可以算是退職所得之前,勞工與雇主約定結清舊年資所取得的報酬,就有被課稅的風險。

至於新制施行後,採取結清舊年資企業與勞工,財部目前也只同意,只有符合勞退條例或勞動基準法等相關規範下准許的年資結算方式,勞工所領取年資結算金才可視為退職所得。超越這些前提「年資結算金」,未來是不是能比照退職所得減免稅?都還在未定之天。

距離施行勞退新制還有三個多月的時間,勞工要與雇主結清舊年資,一定要事先瞭解相關規定,掌握財政部對年資結算金的態度。否則,一旦貿然結清年資,抱回大筆原本屬於自己退休時將會領取的部分退休金,卻因為法令問題,被認定為是課稅所得,勢必將是勞工極大的損失。

【2005-03-21/經濟日報/B3版/退休金算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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