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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財經漫談》高失業率與勞工福利政策
內容 梁啟源(中央研究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

台灣的失業率由89年的2.99%飆升到92年的5.03%。93年由於經濟加速成長(近6%)失業率已下跌至4.44%,但比較84年以前(低於 2%)仍屬偏高。影響近年台灣失業率大幅提高的原因,一般認為有:(1)產業結構調整;(2)產業外移及(3)經濟成長減緩。但筆者認為還需加上勞工福利政策的影響。

90年起台灣工時由每周48小時劇減為42小時,今年7月1日起勞工退休條例將正式上路,強制雇主按月提撥6%勞工退休金。對勞工而言,福利的增加也是一種變相的加薪;對企業主而言,這些措施則增加其勞動成本。而政府人為干預勞動市場後,不免也會對勞工的就業產生不利的影響。

根據經濟學理論,若勞工薪資提高,產業的勞動需求量將減少。當勞動價格需求彈性大於一,也即勞工薪資上升1%,但雇主對勞動的需求下降幅度不止1%,則勞工薪資提高反會導致全體勞工所得(為勞工薪資乘勞動需求量)減少的後果,反不利勞工。筆者曾估計台灣三十一個產業的勞動價格需求彈性,發現台灣整體工業的勞動價格需求彈性的絕對值大於1(負1.46)。值得注意的是勞動價格需求彈性較大的幾個產業如電子及電機業、塑膠製品業、成衣及服飾業、機械業,同時也是台商投資大陸最多的幾個產業。

在勞動市場的勞動價格需求彈性大的現實下,政府擬透過立法來增加勞工福利的美意將適得其反。所謂「愛之,適足以害之。」二十年前,勞基法規定雇主須提撥勞工退休金,但實際上卻有高達92%的企業並未落實。在逼近二十五年勞工退休年限之際,企業由於無法支付這項退休金,藉故辭退工人或關廠或外移,實是造成台商大批外移,並造成大量中高齡勞工失業的重要原因之一。筆者曾在媒體上呼籲各界正視此問題,及時拆除這個「定時炸彈」的引信。但將於7月1日實施之勞退條例卻限定雇主須在五年內全額提足欠提撥之準備金,豈非加速其引爆?

建議政府對勞退條例相關規定的解釋(如:按月提撥欠提金額之計算)宜從寬,容許薪資紅利化,並評估對雇主欠提退休準備金給予低利貸款的可能性。未來的勞工政策宜由立法管制改為鼓勵勞資協商,回歸市場機制,以改善台灣失業問題。長期而言,未來若為因應京都議定書而有碳稅的課徵,則可仿效歐洲國家綠色稅制改革的精神,將部份碳稅收入挹注勞工退休基金,以降低企業主的勞動成本,增加就業機會,並達到兼顧環境保護、經濟發展及就業的目標。

【2005-03-17/中國時報/B1版/財經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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