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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壽險業務員 可能成勞退新制孤兒
內容 沒有底薪 和雇主為「承攬」關係

記者許韶芹/台北報導

勞退新制七月起跑,平常為客戶規劃人生的壽險業務員卻可能不受新制保障。

依照勞退新制規定,雇主必須依員工每月經常性薪資,提撥至少6%至勞保局勞工個人專戶,不過該項規定僅適用與雇主為「僱傭」關係的員工,因此眾多沒有底薪、和雇主為「承攬」關係的壽險業務員,將面臨無法參與新制的問題。

在保險業界,不少業務員和公司屬於承攬關係。如保誠人壽1萬2千名業務員中,有4,000位承攬員工;ING安泰人壽1萬5千名業務兵團裡,也有近5,000位基層業務員和公司簽訂承攬合約;在台灣僅1,000名業務員的宏利人壽,全部都是承攬員工。承攬員工靠抽高額佣金,往往能夠領得令人稱羨高薪。

不過,承攬業務員編制上不屬公司正式員工,也不受公司監督、管理,除薪資所得無底薪限制、採佣金制外,但公司也無須依勞基法,提撥退休金。

保成人壽業務系統總經理廖學茂坦承,業務員與保險業者間的關係,一直難以有明確的規範。不過雖然不適用勞基法,但保誠人壽過去對具承攬關係業務員,仍比照僱傭業務員,按其招攬保費所得,提撥一定比率,作為「退休公積金」,只要業務員符合退休資格,就可提領一筆退休金。

至於宏利人壽,雖然不必依法為承攬業務員提撥退休金,但公司仍然每月提撥業務員佣金所得6%,購買宏利投資型保單,只要年資期滿,員工就可申請領回。

在台灣走利基市場、堪稱是「小而美」的保德信也有一套退休金制度。保德信資深副理林宏義表示,目前保德信共有500位壽險業務員,稱為「LP」(Life Planner),全部為僱傭員工,每月除佣金外,還有勞基法15,840元底薪,勞退新制上路後,公司每月將依員工底薪提撥6%,也算有基本保障。

【2005-03-18/聯合報/B2版/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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