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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人力派遣公司 應提撥6%退休金
內容 勞保局:不能從勞工薪資中扣除 派遣公司未辦理 勞工可檢舉

記者彭淵燦/新竹報導

因應勞退新制上路,有的企業已大量將工作委由人力派遣公司承攬,工會團體和行政機關最近常接到勞工詢問:「人力派遣公司是否也要提撥6%的退休金?」

勞保局說,人力派遣是屬於勞基法所訂行業標準中的人力供應業,當然適用勞基法,必須替員工提撥勞工退休金,而且不能從薪資中扣抵。如果派遣公司未依規辦理,可向縣、市勞工局或勞保局檢舉。

新竹縣總工會和新竹縣產業總工會最近一再接到勞工反映,自去年底起,有的企業利用各種方法請資深員工離職,也有的雇主表明希望員工先離開後,再透過人力派遣公司安排回原公司服務。

勞工反映,他們向人力派遣公司詢問相關派遣細節,有的派遣公司明確表示,無法提撥6%的退休金,也有的告訴勞工,雖然同意安排派遣,但要求到職業工會自行解決勞健保問題。

還有派遣公司明白地說,如果勞工堅持要6%的退休金,將從薪資中扣除。

新竹縣產業總工會總幹事彭桂枝說,勞工不僅面對派遣的問題,也有的公司要求先結清年資後再由派遺公司安排返回上班,這種要求讓勞工很困惑。

勞保局表示,人力派遣公司派遣人員到其他公司工作,應視為有僱用事實,依規定當然要在7月1日實施的勞退新制中,依規提撥6%的退休金,且不能從勞工薪資扣除。

縣府勞資關係課長張有進說,如果雇主要求勞工結清年資,必須取得雙方同意,並依勞基法中的退休金標準計算,而不是給資遣費。 目前確有外商公司基於管理,而向員工提這種要求,不過還沒有勞工請求協助處理這方面爭議。

【2005-03-12/聯合報/C2版/新竹縣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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