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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回響》新制舊制 勞工的選擇權
內容 史哲/勞保局總經理

十日民意論壇「勞退新制老年安養大賭局」一文稱勞退新制為一賭局,說明如下:

勞工可選新制或舊制、選舊制者五年內得改選新制及新制中可選個人專戶與年金保險,都是為了要讓勞工可以依自己最有利條件決定想參加的退休制度。該文稱放任勞工自行選擇,幸與不幸後果自行負責,顯有偏頗,因為選擇何種制度是勞工的權利,選擇舊制最少就是維持現狀,選擇新制保證領得到,何來不幸?如由政府指定,反而剝奪勞工選擇權。

事業單位值此新、舊制銜接期間,確有可能三制併行。舊制,事業單位需按月提撥至勞工退休準備金帳戶,原來作業方式並未改變。個人專戶制,勞保局為簡化事業單位行政作業及成本,避免新制作業造成人事人員困擾,將於今年五月寄發「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暨提繳申報表」供事業單位申報;以網路申報勞保之事業單位,亦可利用勞保網路辦理勞退新制申報作業。至於年金保險制,需符合開辦條件並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始得辦理,讓超過兩百人之企業,有更彈性的選擇空間。

【2005-03-11/聯合報/A15版/民意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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