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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勞退新制 不會引失業潮
內容 李來希(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

四日時論廣場「勞退新制恐引起失業潮」一文,勞委會特予說明。

我國舊有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雇主成本估算不易,雇主往往規避退休金成本藉故資遣、解雇中高齡勞工,造成中高齡者就業障礙,勞資爭議層出不窮,且其退休要件是以久任同一事業單位為要件,成就退休之要件嚴苛,九成以上勞工領不到退休金,損害勞工晚年經濟安全。

有鑒於舊制對中高齡勞工所造成之就業障礙,勞工退休金新制採可攜式個人帳戶制,勞工工作年資不因轉換工作或事業單位關廠、歇業而受影響,每一年資均可獲領退休金、雇主負擔提撥率明確,易於成本管理,可減輕雇主一次給付退休金之負擔壓力,且所有勞工之退休金提撥率一致,繼續僱用有經驗之工作者,更有利於技術之傳承,而且勞動成本明確估算,將有利於企業經營之人事費用透明化,並提昇競爭力,長期而言,對於促進中高齡者就業、確保市場充沛勞動力來源,均將有所助益,故引起失業潮之說,與事實並不相符。

【2005-03-07/中國時報/A15版/時論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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