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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聯合筆記》拿出補破網的勇氣修法
內容 徐國淦

距七月勞退新制上路尚有數月,產業界已頻傳勞工遭惡性解雇、減薪等事件。行政部門雖明令企業不得非法解雇,並宣稱將提供訴訟勞工生活補助等。問題是,母法立法瑕疵若不解決,僅在外圍打轉,只是徒增困擾。

根據新制,雇主須按月提撥勞工薪資的百分之六至勞工個人帳戶;這項規定,形同企業被迫調薪百分之六。在微利時代,企業主為了避免人事成本增加吞蝕盈餘,多半不得不採取調降薪資的手段。勞委會暗指此舉可能違法,形同以公權力逼僱主變相加薪。但雇主若負荷過重而關廠,受害最大的將是勞工。

勞基法有關工資的規定是,「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換句話說,雇主改變薪資,只要不低於基本工資,並獲勞工同意即可。但勞委會認定要由雙方在「自由意志」下議定,並鼓勵不滿的勞工可告雇主。但現實上勞雇處境並不對等,如何認定「自由意志」?再說,控告雇主,無異是勞雇撕破臉,雇主即使妥協,難保日後不會利用管理權來報復。

新制也規定,為保障選擇舊制勞工的權益,雇主應在五年內足額提撥舊制退休金至專戶中,否則將受重罰。這項規定,造成卅九萬家適用勞基法企業除每月要提撥百分之六至勞工個人帳戶外,還得依勞基法提撥退休準備金。初步估計,雇主光是舊制提撥金額即高達二百億元,如此沈重的負擔,制度設計並沒有任何配套,也難怪企業界怨聲四起。

勞退新制一年約可吸金二百億元,政府強制人民儲蓄,並得以國家之名投入股市。如果股市操作不當,操作者無需負責,但操作利得低於二年定期存款時,不足部分應由國家拿錢貼補。如此的制度設計,無異讓政府坐擁鉅款干預股市,影響政經走向。世界有哪一國家制度如此搜括民財,與民對賭?

隨著新制實施日期逼近,各項問題仍會層出不窮。為避免勞雇關係及經濟陷入危機,為政者應拿出修法勇氣,盡速補破網。

【2005-03-06/聯合報/A15版/民意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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