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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社論》勞退新制需植根在經濟沃土之中
內容 社論

勞退新制即將實施,值此新政策推動之際,勞動市場上重聘、減薪、外包、拒用中年勞工等資方的「對策」卻已紛紛出籠,傳出許多勞工的辛酸故事。

新制實施,勞工權益並未如官方所宣傳的獲得了「勞退勞保雙重保障」,反而呈現倒退現象;究其原因,主要是整體經濟大環境不佳,導致勞退新制的良法美意缺少植根的沃土。為了保全勞工權益,執政者當下真正該努力的施政重點,其實已是不言可喻。

從經濟的角度看,資方能付並願付的勞動成本,其決定因素須視經濟成長的情況。經濟順利成長,勞工的實質所得才有成長的空間;反之,產業經營辛苦,勞工一職難求,遑論更好的勞動條件。因此,當國家的經濟狀況不佳時,政府即使推動立意良善的制度,欲以法律強制的手段改變勞動條件,但資方配合的能力和意願卻大有疑問,甚至出現千方百計規避法制以致傷害勞工權益的情事。勞退新制實施前夕,勞動市場出現的種種怪現象,所反映的就是這種問題。

媒體報導,許多企業為因應新制,已經採取減薪的措施,將企業必須提撥的勞工退休金算回到薪資並予降低,或者降薪改發獎金,以規避提撥額。也有許多企業要求勞工寫下切結書,同意結算掉舊年資,俟七月一日新制實施後重新聘用;如此一來,勞工過去的服務累積等於白費了,這類問題對愈資深的員工傷害愈大。而在經濟大環境不佳的情況下,勞工對企業主的這類要求並沒有抗拒的本錢,為了保住飯碗,只能忍耐承受。

另一種做法則是大量改採工作外包,或以所謂「派遣人力」代替公司員工,以規避法律所定的人事支出。影響所及,是愈來愈多的中年失業者,找工作日益困難;而職場新鮮人的起薪愈來愈低,甚至有些企業乾脆不斷徵用、解僱所謂「試用者」,或僱用外勞,而不僱用新的正式員工。總之,企業所能並所願付出的勞動成本有一定額度,法律再怎麼規範,企業仍找得出應付的辦法,而不會讓勞動成本超出其認定的或能忍受的上限。否則,即如部份業主說的,老闆會選擇關門、出走,最終還是讓勞工受害。

另一個橫向的公平性問題,就是公共事業僱用的勞工,其保障遠較一般民營事業勞工優越。據政府的統計,這類公共事業的勞工起薪水準高於一般民營事業達百分之三十五至百分之一百一十四,且不必擔心企業倒閉拿不到退休金。而這類公共事業多數屬獨占性事業,其受雇勞工保障較優越的現象就更值得檢討。讓勞工受到好的保障是正確的,但若政府坐視獨占性公共事業的勞工,保障優於一般民營事業,而不設法彌平其間的差異,亦是有失職責。

從勞退新制實施前夕的種種怪現象可以得知,居於經濟劣勢的勞工,政府欲以強制性的法律手段給予較大的保障,往往是事倍功半的,甚至帶來反效果。政府真正該做的事,應該是就經濟的實際條件評估,推動合理可行的勞工保障制度;並隨著經濟條件的改善,調整保障制度,不必也不應好高騖遠。更重要的,政府必須時時注意、小心謹慎地維護良好的經濟環境,讓經濟和企業成長,以提供勞工保障制度生根發展的沃土。

就此而言,近十餘年來,政府在這方面投注的心力和資源可說是嚴重不足;甚至為著不切實際的政治目的,大量消耗國家資源,採取了違反經濟規律、以政治意識形態掛帥的政策。企業和學術界對這樣的現象早就不斷提出警語,可惜執政者聽不進去。如今,整體經濟環境大不如前,在條件不佳的情勢下勉強推動勞退新制,帶給廣大勞工的究竟是福是禍,自是難以逆料。

政府必須記取教訓,多做實事,改善經濟;否則,誇言勞工雙重保障云云,恐怕只會讓民眾有「何不食肉糜」的感覺。

【2005-03-06/聯合報/A2版/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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