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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退休金
問題 新制效應 外商離職金恐縮水
內容 部分企業考慮整合兩制 離職金將內含雇主已提繳的勞退金

記者林燕翎/台北報導

部分外商考慮將勞退新制與離職金制度兩者整合,防止雇主負擔遽增。至於整合方式,勞退新制實施後,離職金將內含雇主已提繳的勞退金。

原本員工離職時可領取300萬元的離職金,任職期間,雇主已經提繳100萬元的退休金在個人退休金專戶,因此,勞工離開公司時,雇主再支付200萬元的差額給員工。

勞委會指出,許多企業在法定的退休金之外,另外提供離職金制度延攬人才;勞退新制開辦後,退休金改為可攜式帳戶,企業可提供較高的退休金提繳率,作為留住人才的利器。

外商公司普遍設置離職金的背景與勞基法的退休金制度有關。根據勞基法規定,員工必須在同一公司服務滿15年且年滿55歲,或是服務年資滿25年才能領到退休金。

對於人才流動頻繁的外商公司,幾乎無法領到退休金,為了和本土企業爭奪頂尖人才,因而設計離職金制度,作為勞工無法領到退休金的補償,只要員工服務滿五至十年離開公司,就可領取這筆離職金。

勞委會指出,離職金屬於法定的退休制度外,企業額外提供給勞工的一種福利措施。尤其在勞基法擴大適用前,許多服務業,包括金融業、買賣業都設計這項制度,一來吸引人才,一來也可降低員工流動率。

例如員工在公司服務三年內跳槽,就無離職金;服務滿三年後離職,就有50萬元的離職金,透過制度設計,減低員工在某一段時期的流動率。

新制勞退金開辦後,退休金帳戶改為可攜式之後,勞工的工作年資可一路累計到退休,不會因為跳槽而中斷。未來企業可以提供高額的退休金提繳率,做為吸引人才、獎勵員工的利器。

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設計,雇主負擔的退休金提繳率下限為工資的6%,雇主提繳率並無上限規定,雇主可以依照部門、員工個別績效、年資,提供員工不同的提繳率,一般員工可比照6%的提繳率,若該部門或個別員工表現優異,則可提供8%、10%、甚至15%的提繳率都可以,員工表現越好、雇主提繳越多。

離職金制度原本是企業彌補勞工無法領到法定退休金的福利,儘管勞退新制開辦,不少外商公司仍考慮保留原本的離職金制度,提供勞工退休金及離職金雙重保障,吸引業界一流人才。但也有部分外商考慮將勞退新制與離職金整合。

【2005-03-07/經濟日報/B2版/致富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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